新疆昭苏县成功调解一起“钢筋缠马”引发的财产损害纠纷

新疆昭苏县成功调解一起“钢筋缠马”引发的财产损害纠纷

“太感谢你们了!跑这么远帮助我,挽回了我的损失!”8月23日,叶某将一面“巡回审判暖民心 公正司法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法院法律咨询专家、法官古丽孜那提·阿布德哈尼手中后发自肺腑地说道。

图说:叶某将一面“巡回审判暖民心 公正司法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法律咨询专家、法官古丽孜那提·阿布德哈尼手中.jpg

叶某将一面“巡回审判暖民心 公正司法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法律咨询专家、法官古丽孜那提·阿布德哈尼手中

某建设有限公司在昭苏县某镇进行建设施工。2024年5月23日,叶某家8匹马在牧道牲畜处饮水,其中1匹伊犁品种的母马右后腿被施工方的钢筋缠住,该马在挣脱中致使右腿折断,马匹价值因此下降。

叶某认为马匹受伤的直接原因是施工方管理不善,某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聂某认为是叶某未看管好自家马匹,明确表示不予赔偿,就赔偿事宜双方各执一词。2025年8月1日,叶某向昭苏县喀夏加尔人民法庭寻求帮助,要求某建设有限公司依法赔偿其马匹价格损失2万元。

承办法官古丽孜那提·阿布德哈尼接到求助后,考虑到叶某居住偏远牧区,施工地的负责人聂某也一直在疆外,古丽孜那提·阿布德哈尼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带领书记员实地查看了马匹的受伤情况和现场障碍物残留痕迹。

针对双方争议焦点,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说理。一方面施工方明知建设施工地离牧道牲畜饮水处较近,未履行安全防护措施也未设置明显标识,确实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另一方面向叶某明确告知,叶某作为牲畜饲养人、管理人对自己马匹未尽到看管义务,未能及时阻止马匹靠近危险区域。针对某建设有限公司的管理责任缺失和叶某看护义务疏漏,两者均存在过错,应分别承担一定的责任。在反复沟通得到某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聂某的联系方式后,法官古丽孜那提·阿布德哈尼当即与其电话交流,远程调解。

最终,在法官古丽孜那提·阿布德哈尼的调解下,施工方同意向叶某支付7500元赔偿款,双方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这起“钢筋缠马”引发的财产损害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加那提·哈力巴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