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务工人员李某及两个工友将一面写有“一心为民办实事,三载欠薪一朝清”的锦旗,郑重送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综治中心司法局及城管大队一大队工作人员手中,以此表达对他们依法帮助自己追回被拖欠长达三年劳务费的衷心感谢。

该纠纷源于2020年10月,李某等三人在被申请人陈某承揽的第七师某饮水工程项目,从事管道焊接工作。项目结束,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于种种原因,陈某一直没有结清李某等三人的劳务费,拖欠李某劳务费共计386000元,时间长达三年,严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关于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规定,亦侵害了李某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李某等人多次自行追讨未果后,李某及工友依法向第七师胡杨河市综治中心提出维权申请。接到诉求后,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调解员与城管大队工作人员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纠纷调处机制。他们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协调项目发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等多方主体,厘清劳务关系与支付责任,组织李某与陈某进行调解并最终达成协议。
在各部门依法协作和监督下,仅用三天时间,该调解协议便得到全面落实,李某三人成功拿回被拖欠的386000元劳动报酬。这起历时三年的欠薪纠纷在法治框架内得到圆满解决,充分体现了依法行政、司法为民的理念,也彰显了通过法定途径化解基层矛盾、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效果。(罗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