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区沿江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打造“法树公信”品牌

黑龙江省林区沿江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打造“法树公信”品牌

黑龙江省林区沿江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清河林业局,辖区面积14.3平方公里,常驻人口8000人。近年来,清河法庭不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打造“法树公信”司法品牌,以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保障林区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被林区中院评为 “星级法庭”。

640 (2).jpg

以党建促审判,相互融合强服务

清河法庭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提素质促审判”工作思路,积极推进“五牢记、五融合”党建与业务融合实施体系,切实将党建融入审判主责主业,着力打造“法树公信”司法品牌,立足当事人解纷需求,持续推动党建与“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度融合,在立案诉服大厅设立党员先锋岗,明确司法联络员、落实落细12368司法服务热线、移动微法院等“一站式”“多选择”诉讼服务,推动多元解纷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邀请学生和林区职工等社会各界群众到法庭参观,使其零距离感受法治氛围的同时,自觉增强法治观念。

640 (3).jpg

以联动促共治,多元解纷筑和谐

清河法庭立足本地实际,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的每一个角落。法庭主动联合社会各方力量,与其形成工作合力,实行“5+1=0”诉前调解模式,成立老法官工作室、诉前调解室、律师工作室;与社区建立对接机制,成立“民融联络站”,在林业局山上林场和社区分别建立“无讼林场”“无讼社区”,同时特聘人民调解员、基层调解员与法官组成“调解组织”,建立微信工作群,随时沟通工作,法官利用业余时间开设“网课”,在线解答法律咨询,定期推送相关法律知识,指导基层调解员提升调解能力。建立法庭与法律服务所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做实人民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

640 (4).jpg

以调解化百案,实质解纷减诉累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人和才是司法的追求。2024年,沿江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通过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167件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王某以被告直播间销售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立案12件,并要求三倍赔偿。二审结案后,原告称要对其余155件订单分别起诉。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办案法官多次协调双方,力求一次性解决纠纷。经过半年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退回了全部货品,被告退还了原告全部价款并主动给付原告部分损失,已立案的12件案件在执行前履行完毕,未立案的155件案件在诉前化解。以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目的,秉持“小案不小办”工作思路,并在判后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坚持调解不放弃,是该法庭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以法治优环境 巡回法庭绘“枫”景

为主动服务清河林业局旅游品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无讼景区”建设,清河法庭在清河林业局4A级旅游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探索实行“司法+旅游”服务模式,坚持“有案办案,无案普法”,最大限度减少矛盾、化解矛盾。由景区法官和景区工作人员实时为游客提供司法咨询和纠纷调处服务。同时,常态化在景区开展法治宣传,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依法维权,指引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在未来的工作中,沿江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将继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立足审判职能,发挥多元共治整体合力,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旅游经济,努力打造做优具有地方特色的基层司法品牌,为助力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