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肇东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校车“油改气”严重违法案件

黑龙江省肇东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校车“油改气”严重违法案件

2025年3月6日早7时30分许,肇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号牌为黑M****7的黄色五菱牌校车涉嫌非法安装气罐。接到举报后,城镇中队工作人员在副大队长张晓伟的带领下,在十七道街北侧将该车辆截停。经检查发现,该校车非法改装“油改气”,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实施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等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刘某对此事供认不讳。

依据《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其处以罚款贰仟元,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警方提示:机动车“油改气”与燃气隐患类同,请广大市民务必充分认识到机动车“油改气”违法行为的巨大安全隐患,尤其是校车和其他客运车辆,一旦发生问题将会造成严重后果。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油改气”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