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萌禽”落难 警民暖心救助

浙江兰溪:“萌禽”落难 警民暖心救助

当“萌禽”踏入人类的世界,当萌禽巧遇那抹警察蓝,假如萌禽真的能够开口,它们会讲些什么动人的故事呢?

“警察叔叔,我在田间发现了一只老鹰模样的鸟儿,它可能是受保护的动物……”3月2日,兰溪市公安局云山派出所迎来了一位特别的访客。一位辖区村民手中捧着一只形似老鹰的鸟儿,前来寻求民警的帮助。

原来,这位村民在田间劳作时,远远看见一只无法飞翔的鸟儿在挣扎,走近一看,竟像老鹰。他小心翼翼地用塑料桶将鸟儿装好,带到了派出所。民警接过这只神秘的“访客”,迅速联系了森林警察大队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经过专家的鉴定,这只鸟儿被确认为鸡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鸡鹰.png

为了确保鸡鹰不受惊吓,民警采取了临时的保护措施,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和观察,确认鸡鹰已经恢复飞行能力后,将它带到了附近的山林进行放生,鸡鹰在林间盘旋了几圈,仿佛在向民警表达感激之情。为了确保它的安全,民警还在附近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蹲守和巡查。

民警将鸡鹰放生.jpg

无独有偶,近日,兰溪市公安局梅江派出所也成功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3月3日下午,梅江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称捡到了一只“怪鸟”。民警打开纸箱一看,一只面似猴子、形似猫头鹰的鸟儿探出头来。它的喙锋利而钩曲,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地盯着民警。但由于左翼有轻微擦伤,这只猴面鹰无法飞行。民警为它准备了水,并立即联系了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经确认,这只“怪鸟”正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随后,民警将它交给了动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照料。

猴面鹰送往野生动物保护单位.jpg

目前,受伤的猴面鹰正在接受工作人员的精心照料,待其伤势痊愈并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将会被放归大自然。

青山绿水,万物共生;山河共富,欣欣向荣。近年来,兰溪市公安局稳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打造守“兰”共富·护“江”安澜生态警务品牌,全面落实生态警长责任制。通过定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宣传工作,切实提升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积极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根据时节特点,针对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域,积极组织开展季节性重点区域巡护、救助,全力守护辖区野生动物栖息安全。

猴面鹰2.JPG

未来,兰溪公安将继续立足生态安全、环境保护、民生保障,深耕“生态警务”,坚定不移筑牢美丽兰溪“平安底色”。

警方提醒:大家如遇到受伤、被困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或拨打110报警,切记不要自行救助、放生。同时,警方呼吁广大群众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警民携手共同守护“绿色家园”。(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