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性成为不少市民出行的首选。然而,部分车主为了追求遮阳避雨的效果,选择为车辆加装雨篷。殊不知,这种看似便利的行为,实则隐藏着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改装、拼装、加装行为。但仍有一些商家,为了利益而忽视法规,公然提供此类非法服务。
近日,乐清交警部门接到市民举报,称乐清市柳市镇兴华路附近,一家电动车维修店内,涉嫌非法销售及加装电动自行车遮阳雨篷。3月4日上午,乐清交警迅速行动,依据举报线索对该电动自行车维修店展开突击检查。一进店,交警便发现多个尚未安装的电动车雨篷。面对交警的询问,店主李某很快承认了自己销售并为顾客加装遮阳雨篷的违法事实。

李某交代,常有顾客在购买车辆后,要求加装遮阳雨篷,还有部分顾客自行网购雨篷后到店寻求安装服务。在利益的驱使下,他非法提供安装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如今面对处罚,李某懊悔不已,表示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绝不再犯。
乐清交警部门依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李某作出了罚款 5000 元的处罚决定。交警部门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和商家,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不仅违反法律法规,更可能在行驶过程中影响车辆稳定性,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同时,交警部门鼓励市民积极举报此类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余甘棠 郑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