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黄陵法院:索要工程款起纠纷 微信联系促调解

陕西黄陵法院:索要工程款起纠纷 微信联系促调解

近日,黄陵县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微信建群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黄岩公司与被告诚信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黄岩公司分包诚信公司在黄陵项目的征拆迁房屋建筑垃圾清理运输工程,合同总价90万元,双方约定最终结算以《工程量及费用清单》所列细目的单价和施工图范围内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为准。合同签订后,原告随即组织工人施工,工程结束后,双方结算总价款为110余万元。后黄岩公司多次向诚信公司催要工程款未果,黄岩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诉至法院。黄陵法院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原、被告双方公司了解案件情况,经多次沟通双方均有调解意向,因原、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在外地,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承办法官在征询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建立了微信群,把双方当事人都拉进了微信群里,并在微信群众里充分发表各自观点及意见,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和劝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诚信公司分期支付原告黄岩公司工程款110余万元,并约定违约履行要承担的责任,最终,一场110余万元的官司,在法院的主持下矛盾得以化解。

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黄陵县法院秉承“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利用网络的便利条件,打破空间限制,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让法律公正和司法温度更加触手可及。(寇东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