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之令护溶洞之美——贵州省江口县法检两院联合发布岩溶洞穴司法保护令

以司法之令护溶洞之美——贵州省江口县法检两院联合发布岩溶洞穴司法保护令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岩溶地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意见》,11月4日,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人民法院、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司法守护溶洞资源 法治护航梵净生态”主题,在江口县太平镇云舍村神龙潭联合举行《岩溶洞穴司法保护令》发布活动,为岩溶洞穴生态保护立规矩、划红线、筑底线,推动岩溶洞穴资源保护由被动处置转向源头预防。

活动宣读了《岩溶洞穴司法保护令》内容,围绕溶洞原生景观保护、洞体围岩结构保护、地貌与生态环境保护、地下水系保护等方面明确禁止性规范,以司法禁令划定岩溶洞穴生态保护红线。

据了解,江口县自然资源丰富,境内喀斯特地貌分布广泛,全县岩溶洞穴共计198处,是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岩溶洞穴既是自然地质演化形成的珍贵遗迹,也是地下水系统和洞穴生物赖以生存的重要生态空间,洞穴内岩溶沉积物形成周期漫长,一旦遭到破坏难以短期恢复。

此次司法保护令的发布,是江口县法检两院立足审判职能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推动生态司法保护关口前移的具体实践,有利于维护地质遗迹完整性、保护地下水资源和洞穴生物多样性,以法治方式守护梵净山生态资源本底。

活动尾声,参与人员前往双江街道梭家社区神龙洞开展溶洞保护实地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