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人民法院:先行调解巧化腾房矛盾 柔性司法盘活金融资产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人民法院:先行调解巧化腾房矛盾 柔性司法盘活金融资产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县域金融机构改制工作,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先行调解前端解纷优势,柔性化解一起涉金融房屋腾退纠纷,在依法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盘活不良资产的同时,充分体恤群众实际困难,实现案结事了、互利共赢。

黑龙江林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李某(化名)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中,案涉房屋经依法拍卖后,以物抵债交付林甸农商银行,同时法院已依法完成房屋腾退、正式交付工作,但李某却擅自返回该房屋并继续入住。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银行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腾退房屋并支付房屋占用期间相关费用。

承办法官全面研判案情、统筹各方实际:一方面当事人经济困难,若直接判决、强制执行,易加剧生活压力、激化矛盾;另一方面正值银行推进企业改制关键阶段,案件若进入完整诉讼、执行程序,耗时久、成本高,不利于不良资产快速盘活处置。

为最大限度降低双方诉累、实质性化解矛盾,林甸法院立案后第一时间启动先行调解工作机制。由承办法官靠前释法明理,清晰告知当事人擅自占用已抵债房屋的法律责任、拒不配合的不利后果,同时耐心讲明主动腾退、积极配合能够减轻自身负担、化解纠纷的现实益处。派驻人民调解员同步跟进疏导,情理交融、耐心劝导,做好思想疏导和矛盾安抚工作。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当事人充分认识自身行为不当之处,态度明显转变,自愿与农商银行达成调解协议,按承诺腾退案涉房屋,成功盘活金融不良资产,有力保障了农商银行改制工作有序推进。

林甸法院将持续深耕前端解纷职能,常态化运用先行调解机制,以高效、柔性、精准的司法服务,护航县域金融稳定、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于慧洋 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