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良性互动,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湖北松滋法院依托涉诉行政案件自评自纠工作机制,成功实质性化解一起涉企行政处罚争议,以前端司法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案情简介:企业不服处罚 提起行政诉讼
松滋某化工企业未经审批毁坏林木、占压林地进行建设,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松滋资规局”)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该企业不服,认为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向松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
关口前移:落实自评自纠 压实执法责任
案件立案后,松滋法院坚持预防为先、源头治理,依据《涉诉行政案件自评自纠机制实施方案》,第一时间向松滋资规局送达《行政行为自评自纠告知书》《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表》,督促行政机关就涉案处罚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法程序、主体资格开展全面自查检视,推动执法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纠偏。
精准审理:查实执法瑕疵 锁定败诉风险
庭审中,承办人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实质审查,查明两处核心问题:
一是违法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不全面,存在遗漏。涉案企业除毁坏林木、林地外,还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情形,而处罚决定仅就毁坏林木、林地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未予定性处罚,属应罚未罚。
二是执法主体资格存疑。该案执法主体资格需根据松滋市资规局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审慎斟酌,行政行为合法性存在明显瑕疵,败诉风险较高。
能动履职:制发风险提示 推动自我纠错
为避免程序空转、实质性化解矛盾,松滋法院坚持监督不缺位、支持不越位,依法向松滋资规局制发行政机关败诉风险提示函,指出执法短板,释明法律风险,提出整改建议,引导行政机关主动纠错、规范履职。松滋资规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案件复盘核查,全面认可法院审查意见,主动撤销涉案行政处罚决定。
案结事了:争议实质清零 护航营商环境
行政机关主动纠错,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争议随之消解,企业对处理结果高度认可,自愿向松滋法院申请撤诉。该案实现行政纠错、争议化解、案结事了。
该案是松滋法院以自评自纠机制为抓手、以府院联动为载体、以实质化解为目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缩影。通过司法能动监督,有效倒逼行政执法规范化,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下一步,松滋法院将常态化落实涉诉行政案件自评自纠机制,深化府院良性互动,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增量、化解存量矛盾,以高质量司法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