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河里满是水葫芦,河水发臭,鱼苗绝迹;整治后,水葫芦清理干净,河水变清,如今大家到河边散步,心情都格外舒畅。”近日,湖北省石首市检察院对栗林河水葫芦整治情况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附近群众交口称赞。

△ 整改前
栗林河是长江二级支流,全长19公里,流经湖北省石首市与湖南省安乡县,是湘鄂两省共有的“水上边界”,承担着行洪排涝、生态涵养等重要功能。2026年4月,石首市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履职中发现,河道内水葫芦泛滥,闸口形成长达1200米的堵塞带;河面漂浮大量生活垃圾,河道水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并对汛期行洪排涝构成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2026年5月,检察官通过无人机航拍锁定证据,走访周边群众还原污染全貌,并委托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对采集的2份水样的氨氮、总氮、总磷、铜、锌、铅等含量进行检测。随后,石首市检察院对相关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并组织开展检察磋商。
检察干警在跟进监督中发现,因管辖分割和跨区域协作机制缺失,河道治理主体责任长期“悬而未决”,整改工作停滞不前,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承办检察官意识到,河道整治单靠一地难以根治,必须启动跨省协作。2026年6月,检察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明确要求相关行政部门主动对接湖南安乡县,推动两地协同治理,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 整改后
石首市检察院以“公益保护共同体”理念破局,主动争取荆州市检察院指导支持,联合常德、安乡检察机关召开专题会商,围绕栗林河污染治理难点问题交流研讨,共同为河道整治“把脉开方”。通过“河湖长+检察长”联动机制,两地检察机关促成两地水利部门、属地乡镇政府签订治理方案,共同筹措30余万元专项资金,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打捞河道内水葫芦3000余吨,清运垃圾1200立方米,碧波荡漾的栗林河回来了。

为保障类似跨省治理难题有效解决,石首市检察院与安乡县检察院制订栗林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将联合巡查、信息共享、问题移送等制度化,推动治理从“突击攻坚”迈向“常态长效”。
如今,栗林河碧波重现,两岸焕发生机。下一步,石首、安乡两地检察机关将以跨区域协作机制为抓手,持续以法治力量护航河流生态,让跨界河流治理从“一时清”走向“长久清”,让更多河流在协同共治中重现碧波荡漾的生机。(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