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玩起“狸猫换太子”?买真退假要负刑责

网购玩起“狸猫换太子”?买真退假要负刑责

“七天无理由退货”本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制度设计,却被部分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当作实施“狸猫换太子”调包诈骗的途径。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办理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薛某盯上大牌护肤品,利用退货规则“买真退假”,最终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二次塑封造假,蒙混退货查验关卡

2025年7月,某大牌护肤品公司报案称,官方旗舰店监测到买家薛某频繁提交退货申请,寄回的包裹存在防伪码缺失、外包装拆封等异常情况。品牌方经专业鉴定确认,所有退回产品均为假冒仿制品。

公安机关立案后迅速锁定薛某并将其抓获归案,当场查获尚未转售的正品护肤品、大量假冒产品、记账本,以及烫膜机、加热台等一批作案工具。2026年2月,该案移送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面对讯问,薛某如实供述了作案始末。此前她待业在家,偶然琢磨出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在品牌官方旗舰店“买真退假”,将从二手平台购得的同款假货退回,以此骗取正品。经过首单顺利退款、未被商家察觉后,她便把这一招当成了“谋生事业”。

起初因退货频率过高,薛某被平台限制账号权限。为继续作案,她改用母亲和奶奶的名义各注册3个手机号,累计用9个手机号在该品牌旗下多家官方旗舰店批量下单。正品被她放到其他网购平台销赃,同款假货则仅花百余元从两名供应商处购入。

由于假货质量参差不齐,薛某还专门购置了热缩膜、加热台等工具,将商品外包装重新塑封,打造出“全新未拆封”的假象。

审查起诉期间,薛某对犯罪过程供认不讳,却对诈骗数量与金额提出异议,辩称部分商品系线下正规购买、部分订单未收货便直接退回正品。承办检察官逐项核验,其辩解缺乏事实与证据支撑,依法不予采信,并通过比对采购清单、销赃记录与订单明细,扣除未退款订单金额,确保数额准确。

经查,2024年1月至2025年8月,薛某先后在5家品牌护肤品官方旗舰店申请退款成功,累计销赃金额高达百余万元。2026年10月29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情节决定刑罚轻重,诈骗性质并无二致

“买真退假”并非个例,多地已有生效判决。2024年7月公开的一起案件,经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男子王某某利用电商平台“七天无理由退货”实施133次调包操作,购入正品球鞋后寄回高仿假鞋骗取退款,再将正品转售牟利。法院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责令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调包用的高仿假鞋。上海杨浦公安供图

2025年,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审结“网购魔盗团”案。李某等7人利用网购平台退换货监管漏洞,以仿品置换正品骗取退款,主犯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其余被告人根据各自犯罪数额及情节,亦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

河北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充分体现了法律适用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21年8月至2022年6月,高某多次网购名牌化妆品,购入正品后,用自行购买的仿品调包,利用平台“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寄回假货骗取退款,将调包得来的正品在二手平台变卖牟利。鉴于其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后取得谅解,且系初犯、偶犯,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从缓刑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差异背后是作案次数、涉案金额和悔罪态度的不同,但违法性质并无二致。

诚信是消费行为的底线。“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善意规则,不是谋利工具,为贪小利以身试法,最终要承担法律的制裁。对电商经营者而言,要建立完善的退货商品追踪、审查和鉴定机制,适时运用大数据甄别退货率畸高的异常用户,发现“买后必退”“高频退货”等反常现象及时核查报警。

(本稿综合自光明日报、澎湃新闻、法治日报等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