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冲动“氪金”!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院依法撤销未成年人虚拟财产交易

杜绝冲动“氪金”!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院依法撤销未成年人虚拟财产交易

随着网络娱乐日益普及,网络游戏账号、虚拟道具等虚拟财产交易也愈发普遍。需要注意的是,网络虚拟交易暗藏不少法律陷阱。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依托云端庭审,快速审结一起未成年人购买游戏账号引发的网络合同纠纷,为少年挽回经济损失,以案释法敲响网络消费安全警钟。

冲动下单!3500元买号落得“钱号两空”

一名在校高中生甲某通过网络结识乙某,双方填写了个人信息,私下达成游戏账号交易合意,签订了《网络游戏账号虚拟财产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未成年人以3500元价格购买乙某游戏账号,乙某需在收款48小时内完成账号换绑、资料交接等全部手续。

协议达成后,甲某第一时间全额支付了转让费用,满心期待拿到游戏账号。然而收款后的乙某屡屡拖延,迟迟不办理账号换绑手续。双方多次线上沟通,卖家既不交付账号,也不退还钱款,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多次维权无果后,未成年人甲某在母亲的陪同下诉至富区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交易无效、退还全款并赔偿损失。

云上开庭!未成年人大额交易到底算不算数?

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为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往返诉累,承办法官王英凯采用简易程序、依托互联网云审平台开展远程庭审,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在线参与庭审、举证质证。

经审理查明,本案原告未满十八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500元的大额账号交易,明显超出未成年人消费能力,且交易行为事前未征得家长同意、事后未获得监护人追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案涉私下签订的游戏账号转让协议,依法认定为无效。同时,被告作为成年人,明知原告是未成年人,仍与其开展大额网络交易,存在明显缔约过错,且长期占用款项拒不退款、拒不履约,是引发纠纷的主要原因;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私自进行大额消费,自身存在一定过错。法官充分考量诚信原则与公平原则,判令被告返还全部转让款3500元,并酌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元。

法官提醒:这些网络交易“雷区”千万别踩

虚拟账号、游戏道具虽为网络虚拟财产,但同样受法律规范约束。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风险识别能力较弱,容易跟风攀比、冲动“氪金”、私下大额交易。

广大青少年要理性上网、适度娱乐,树立健康消费观,切勿私自大额充值、私下买卖游戏账号,避免冲动消费、上当受骗。

各位家长要加强日常监管,关注孩子网络消费行为,做好网络安全教育,及时引导孩子树立正确金钱观、消费观。

广大网络经营者及网民需谨记,与未成年人开展超出其认知范围的大额交易,未经监护人追认,不发生法律效力。监护人拒绝追认,依法认定为无效。切勿心存侥幸,盲目交易终将承担法律责任。

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地,虚拟交易同样有法律边界。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紧盯网络消费、虚拟财产交易等涉网纠纷,织密青少年网络防护网,用司法力量守护青少年清朗成长环境。(李新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