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骨折租客难腾房 善意执行显担当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骨折租客难腾房 善意执行显担当

租赁合同到期,租客却因意外骨折,行动不便、无力腾房。一边是房东合法权益持续受损,一边是被执行人身陷伤病困境,这起房屋腾退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柔性化解矛盾,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彰显出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查明症结

别急动手先走心

张某与刘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确认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判令刘某限期腾退房屋并结清占用费用。判决生效后,刘某迟迟未履行,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没有简单采取强制腾退措施,而是第一时间约谈刘某、实地核查案情。

沟通中发现,刘某逾期未腾房并非恶意抗拒执行——合同到期前夕,他意外受伤导致腿部骨折,术后行动严重受限,无法正常看房搬家,始终未能找到合适住所,无奈之下只能继续占用房屋。

“不是不想搬,是实在搬不了。”摸清症结后,法官心里有了底,这起案件,硬执行不妥,得想办法“软着陆”。

两头沟通

穿针引线解心结

执行法官先向刘某释法说理,告知生效判决的法律效力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明确表态,将为其协调预留合理的养病、找房时间。随后,法官主动联系上房东张某,客观转述刘某的伤病情况和现实难处,并阐释强制执行的核心是实现合法权益,而非激化矛盾,对方确有困难、没有恶意,给一段合理宽限期,既符合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也能更平稳地把问题解决。

经法官耐心调解,张某深受触动,主动表示愿意体谅刘某的处境,自愿给予一个月的休养及找房宽限期,暂缓强制腾房。

一个月宽限

换来了主动腾退

吃下定心丸的刘某深受感动,当即表态积极配合执行。宽限期内,他安心养伤、逐步恢复行动能力,并通过线上咨询、亲友协助等方式多方寻找房源,终于在期限内顺利找到新居,第一时间联系法官和张某,主动腾退房屋、结清全部占用费用。

执行工作要因案施策、刚柔并济。龙凤区法院始终锚定兑现胜诉权益核心目标,在坚定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注重甄别案件特殊情形,审慎把握执行尺度,避免机械执行可能引发的人道困境,用心用情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于慧洋 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