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乐市人民法院:柔性调解解民忧 案结事了护权益

新疆博乐市人民法院:柔性调解解民忧 案结事了护权益

近期,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将实质性化解矛盾融入审判各环节,妥善处理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民生纠纷,平衡各方利益,减轻群众诉累,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保住抵押房产,法院调解化解大额欠款纠纷

欠账还不上,抵押的房子是否会被拍卖,是很多群众关心的问题。近日,博乐市人民法院调解办结一起涉房产抵押欠款纠纷。

马某拖欠木某款项,蔡某以自有房产为该笔债务作抵押担保。债务到期后欠款未能清偿,双方诉至法院。承办法官研判,如果直接判决后进入执行,抵押房产将面临评估、拍卖,会严重影响担保人家庭生活。

为最大限度减少纠纷带来的影响,法官没有简单下判,向双方释法明理,多次组织协商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反复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既保障债权人分期收回欠款,又保住抵押房产,省去评估、执行等程序,减轻双方诉累,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6万元尾款起纠纷,法官耐心调解,同乡握手言和

近日,博乐市人民法院快速调处一起同乡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仅5个工作日促成双方和解。

王某与木某为同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木某尚有6万元尾款逾期未付。王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起诉。

办案法官了解到,木某并非刻意拖欠,只是家庭资金周转困难,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厘清法律责任,劝导双方互相体谅,经过多轮沟通,木某主动致歉,双方确定分期还款方案,既保障卖方拿回尾款,也为买方留出筹款时间,同乡重归于好。

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下一步,博乐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发挥调解职能,依法妥善化解民生矛盾,守护群众财产权益,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恽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