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织就乡村“和谐网”

五年织就乡村“和谐网”

导读:从“四所一庭”联动到巡回审判开进炕头,从“因案施策”到“无讼村居”共建,小屯法庭用5年时间,把“和”字写进了百姓心坎里,也写在了新时代基层治理的答卷上。


2025年1月末,辽阳市文圣区小屯镇,一起涉及11名当事人的继承案,在村委会的会议室里开庭了。没有审判台,没有法槌的回音——一张长条桌,两边坐着三代人。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小屯法庭庭长王岩没急着念法条,而是说了一句话:“各位,趁着年味儿还没散,聊聊你们对这个家的记忆吧。”

这是小屯法庭5年调解之路的日常一幕。而这份日常,沉淀出一组数字:近5年受理案件1415件,年均调撤率74.97%。

作为辽阳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法庭建设的基层缩影,小屯法庭在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下,交出了这份沉甸甸的答卷。这不是一组冰冷的数字,它意味着超过七成的纠纷从对抗走向对话、从撕裂走向弥合;意味着法庭一年的工作,几乎全部扑在了“解”字上,解开法结,更解开情结、心结。

小屯法庭的5名干警,服务着辖区上百平方公里内的数万群众。没有高坐审判台,没有“一判了之”的干脆,小屯法庭走了一条更慢、更难,却更有温度的路——把“诉”变成“和”。

有人问:判得快不好吗?庭长王岩回答:“案子判了,事儿不一定了;事儿了了,人心不一定顺。我们要的是案结事了人和。”

“案结事了人和”这六个字,就是小屯法庭全部故事的起点。

2025年3月31日,辽阳中院民二庭、小屯法庭干警共同到水峪村进行“法护春耕”普法宣传(陈贺  摄)

全员上阵 干警也能当“和事佬”

小屯法庭一共5名干警: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2名法警。在大城市的法庭,这点人手也许只够一个审判团队日常运转,可在这里,5个人就撑起了整个法庭辖区的司法服务。

“人少怎么办?那就人人都上,人人都是调解员。”王岩给每个人都压了担子。法官助理在立案窗口不是先问带没带诉状,而是先问:“你们之前沟通过吗?要不要先试试调解?”遇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法警用乡音劝两句,递根烟、聊会儿家常,疏导情绪往往比机械地讲法条更为管用。开庭前,书记员会再次征询双方意愿:“法庭上针尖对麦芒,不如咱再坐下来聊聊?”别小看这一句话,不少案件就在开庭前最后几分钟峰回路转。

全员调解不是一句口号。每季度的庭务会上,大家学沟通技巧、谈调解心得、比谁的方法巧。渐渐地,调解从“法官的专利”变成了从立案到送达、从庭前到庭后的全链条标配。有一回,当事人气冲冲来告邻居,接待他的恰恰是法警。法警没急着立案,先给他倒了杯水,说:“大哥,乡里乡亲的,咱不兴动不动就撕破脸。我先给那边打个电话,你听听他啥意思?”一通电话,两人约到了调解室。后来,这案子没立成,反倒是调解成功了。

2024年7月11日,王岩(中)在下麦村罗祖甜瓜种植基地为农户现场解答法律疑问(陈贺   摄)

党建引领 “四所一庭”唱群英会

过去,基层的矛盾化解力量是分散的,各管一摊、信息不通。小屯法庭的调解,不是法庭自己在“单打独斗”。法庭有一个特别的调解室,门牌上写着“四所一庭调解室”。推门进去,墙上挂着一幅工作流程图: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庭——5个单位像5根手指,握在一起成了拳头。小屯法庭依托镇党委,把几家单位请到一起,定期召开联席会,共享信息、共同“会诊”。

2024年上半年,一起“谢某坟茔案”成了这个机制的“试金石”。谢某家的祖坟在屈某承包的山地内,谢某砍伐了祖坟附近屈某种植的10棵榛子树,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矛盾。此外,屈某还认为谢某的祖坟占了承包地,要求迁坟。两家吵了几个月,派出所出了好几次警。王岩到现场看完后,明白光讲法律不行,还得讲感情、讲面子。他把“四所”同志全请来,派出所分析治安风险,司法所摸排村里类似隐忧,律师梳理法律与司法解释规定,法律服务所拿出相邻纠纷典型案例,法庭把控调解方向。最终方案让双方都点了头:不迁坟,谢家自愿对相邻土地使用作出补偿和限制。

更大的收获在后面——村里其他几户有类似隐忧的村民,主动找上门要求明确边界,真正实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除了横向联动,小屯法庭还注重纵向培养。他们定期组织辖区村干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来法庭跟班学习,搞案例分析、模拟调解、法律知识讲座。一位村支书说:“以前调解全靠老面子,现在慢慢学会讲法条了。”他2024年参加了3次培训,回去后独立调解了两起土地纠纷,都没闹到法庭。

因案施策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调解不是“和稀泥”。小屯法庭有一个共识:调解的功底,恰恰体现在对法律的精准把握上。不懂法,调不出让人心服口服的结果。但法律是统一的,案情却千差万别。小屯法庭的做法是:给案件“画像”,分类施策。

辖区最常见的是买卖合同纠纷、家事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小屯法庭充分运用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将示范文本嵌入调解全过程——对调解工作来说,它就像一部“导航仪”,逐项提示关键争议点:买卖合同里交货时间对不对、质量标准清不清、价款算没算明白、损失评估有没有依据;民间借贷里债务金额到底多少、还款期限怎么定的、利息怎么算的、有没有担保。拿着这份“清单”去谈,条理分明,当事人也信服。

家事纠纷最特殊,示范文本反而退到了“辅助位”。王岩说:“家事纠纷往往案小事大、情法交织,争的是一口气,伤的是一家人。”调解需先做“情绪破冰”——倾听、共情,让双方把委屈倒干净,再用示范文本里的要素梳理子女抚养、老人赡养、财产分割,避免“含糊过关、两次翻烧饼”。2025年一起离婚案,夫妻因婆媳矛盾闹到法庭,财产分割简单,女方却坚持要“讨个说法”。王岩没直接谈财产,而是让双方分别说“当初为什么在一起”。回忆打开了缺口,再请来双方父母坐在一起聊,最后夫妻俩撤诉,手拉手走出法庭。王岩说:“有些调解是‘了事’,家事调解是‘修心’。”

2026年3月17日,文圣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赵铁柱到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千山水泥社区参加党日活动(李春阳  摄)

共建共治 让“无讼”成为新风尚

千山水泥社区是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小屯法庭与千山水泥社区签订“无讼村居”共建协议,核心不是不要诉讼,而是让诉讼成为万不得已的最后选择。协议内容写得很实:帮社区修订居民公约,把“崇德向善”写进去;法庭干警定期到社区“坐诊”,对矛盾苗头早发现、早介入;设诉讼联络员,发现纠纷即通报法庭提前介入;邀请社区干部观摩庭审,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搬”进社区;对典型纠纷开展巡回办案,把庭审变成“法治公开课”;对敏感案件共同制定预案,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法庭的服务半径还延伸到企业。辽阳千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是辖区重点企业,法庭在企业设了法律服务站,放一本营商环境问题登记留言簿,企业有合同纠纷苗头随时留言,法庭定期派人“对账”,研究怎么从合同条款上提前规避风险。企业负责人说:“以前有纠纷直接打官司,现在法庭帮我们从源头上堵漏洞。”

巡回审判 “移动法庭”开到炕头上

在小屯法庭,巡回审判是实实在在的基本功。一套便携设备——笔记本电脑、便携打印机、录音笔、法槌,拎上包,到哪里都能开庭。村委会、农家院子、田间地头、厂矿车间,摆开两张桌子就是“法庭”。群众少跑腿,法官多跑路;更重要的是,在矛盾发生地开庭,当事人“火气”减一半,旁观群众也受教育。

最典型的是范某继承案。2025年正月还未过完,村民范某就因父母留下的4间瓦房归属问题,与姊妹反目诉至法庭。被告多达11人,年龄最大87岁,纠纷横跨四代,案情还涉及代位继承、转继承等复杂的法律关系。此外,范某此前曾就东屋两间诉至法院,虽获生效判决确认,但其他姊妹并未真心认同,这次也同样反对。王岩意识到,判决未能实质化解矛盾,只有调解才能修复亲情。他把法庭搬到村委会,国徽挂在办公室,请来村干部共同调解。

调解伊始,双方情绪激烈:范某质问“赡养协议白纸黑字签着你的名字,怎么最后还不认了”,哥哥则称二老1989年在他家住过一年,房子是他收拾的,也尽了义务,应分得相应份额。王岩没有急着讲法条,而是让每个人说说“对这个家的记忆”。老人讲起当年盖房的艰辛,晚辈说起童年在院里玩耍的时光,气氛渐渐缓和下来。王岩和村干部趁势劝解,又抓住哥哥曾提补偿的切入点,多轮协商后,将补偿从8000元降到2000元,范某当场履行,这起案件成功调解。走出村委会时,几个原本不说话的姊妹握了手。

王岩说:“在村委会开庭,跟在审判台上的效果完全不一样,法官坐得低一点,跟群众的距离就近一点。”

2025年2月24日,小屯法庭干警到辖区双庙村进行巡回审判(陈贺  摄)

司法服务“赶大集” 让法治走进烟火气

小屯法庭的干警有个习惯——看节气。不是农忙的节气,而是普法的“节气”。

春天备耕,他们跑去村里“唠嗑”:春耕防火、环境保护、买种子和化肥怎么签合同。夏天甜瓜熟了,小屯镇的甜瓜在辽阳市很出名,干警跑到甜瓜基地,给瓜农和收购商讲生鲜食品买卖的法律知识。秋天收获后,群众手头宽裕起来,电信诈骗、养老诈骗也随之进入高发期。小屯法庭与千山水泥社区党支部搞共建,专门给老年人讲防骗知识。干警们用大白话提醒:“凡是让您转账的,先给儿女打个电话。”老人们听得进、记得住。

有人问:法庭搞普法,是不是“不务正业”?王岩不这么看:“群众信任你,调解的时候才愿意听你的。信任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平常一点一滴攒出来的。”一次春耕普法,一位大爷跟法官助理肖彤闲聊,说起邻居家柴火占了他家地边,大爷说:“小事,不值当告状,但心里不痛快。”肖彤当场给邻居打了个电话,几句话把道理说清,当天下午柴火就挪了。大爷后来逢人就夸:“法庭那丫头,管用!”这就是小屯法庭想要的良性循环:司法服务在前,群众信任在中,调解成功在后。

5年以来,小屯法庭的调撤率始终在稳步提升,但干警们更看重的,是另一份看不见的成绩单——那些没进法庭门就被化解的矛盾,那些在“四所一庭”联动中就化解的纠纷,那些因为一次普法而避免了一场诉讼的群众。

一个乡村法庭,5名干警,近5年年均调撤率74.97%。这不是“案多人少”的无奈,而是一种主动的选择——选择多跑一段路、多劝一句话、多花一点时间,让一对夫妻不离婚,让左邻右舍不结仇,让整个村子的风气更淳厚。

从“诉”到“和”,是从对抗到对话、从对立到共情、从撕裂到弥合。小屯法庭用5年时间,把“和”字写在了辖区的田间地头,写在了群众的家长里短,写在了新时代基层治理的答卷上。

这,或许就是一个乡村法庭最大的价值。(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 刘英才)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10月下(总第236期)法治实践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