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一份协议,两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守护少年成长之路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一份协议,两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守护少年成长之路

人民法治网四川讯 青春期的少年,需要安稳的陪伴与温暖的守护。可在破碎的家庭关系里,亲情产生隔阂,往往最先伤害、也最容易被忽略的,是孩子稚嫩敏感的内心。

执前斡旋:不让纠纷再生伤害

张某(男)与李某(女)离异后,约定儿子由张某抚养,李某支付抚养费。但张某长期在外务工,无暇顾及孩子日常起居,孩子不愿与爷爷共同生活,遂由李某照顾抚养。

在此期间,李某不但承担大部分教育、医疗等开支,对正处于青春期的儿子更是耗费大量精力。长此以往,李某对监管缺位、未足额支付抚养费的张某心生怨气。几经沟通无效后,李某便作为孩子法定代理人将张某诉至协兴法庭。

案件判决后,法理已然厘清,但承办法官对抚养费履行情况和孩子的未来深感担忧。

法官深知,如果机械推进执行,只会进一步激化父母对立,让成年人的矛盾持续转嫁孩子,给正处于成长关键期的少年,造成难以弥补的心理伤害。

为最大限度守护未成年人利益,法官抓住判后执前的关键契机,组织双方开展和解工作。

共情疏导:读懂家庭现实困境

在与张某、李某、孩子,以及孩子老师交谈后,承办法官看到了这个家庭背后的现实难题:张某作为离婚协议约定的直接抚养人,长期亲情缺位、监护缺失。李某朝夕陪伴、悉心照料,却在正值叛逆期的孩子沟通教育上手足无措。孩子在学业关键期,面临“父亲不管、母亲唠叨”的情况,甚至偶有出现不愿上学的状态。

基于此,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向父亲明确抚养子女是法定不可推卸的义务,告知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劝导双方放下过往恩怨、摒弃彼此隔阂,一切以孩子成长为先。

在法官的温情疏导下,双方就抚养费支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判后执前和解协议》,张某当场兑现前期欠付款项。同时,法官贴心为少年开展心理疏导,舒缓焦虑、不安等负面情绪,帮助其卸下心理包袱。

因人施教:专属指导暖心送达

结合二人截然不同的监护问题,协兴法庭量身定制、精准送达两份《家庭教育指导令》:提醒张某抚养责任并不是简单止于支付抚养费,即使在外务工,也要主动维系与孩子的亲情联结,关注孩子的内心情绪,尽量改善孩子的照料陪伴条件;劝导李某要多关注孩子的心理状态,做好情感关怀,切勿将大人之间的矛盾、负面情绪传递给孩子,督促双方切实扛起家庭教育的法定责任。

一纸文书,唤醒沉睡的监护责任;两份叮嘱,守护少年的无忧成长。协兴法庭将持续延伸审判触角,用心化解家庭矛盾,为未成年人筑牢温情的司法防护墙。

(供稿:广安区人民法院 作者:李远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