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小时温情解纷 南郑区法院高效化解抚养费纠纷

72小时温情解纷 南郑区法院高效化解抚养费纠纷

近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联合调解员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通过线上调解方式,在案件受理后72小时内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及时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化解当事人多年心结,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告余某与被告王某于2010年相识并自由恋爱,后余某怀孕,双方因婚事未能协商一致而分手。余某生下孩子余小某后,带回娘家独自抚养,此后二人各自组建了家庭。余某多次就余小某的抚养费事宜与王某沟通,王某均以家庭经济困难、工程款未结等理由推脱。余某无奈之下诉至南郑区法院,主张孩子过往及今后的抚养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被告王某取得联系,了解其经济状况和思想动态,并委派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考虑到双方均在外地,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调解员组织线上调解。调解中,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告知王某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王某虽当前经济困难且已重组家庭,但法定的抚养义务不能免除。同时,引导余某换位思考,体谅对方实际难处,合理调整抚养费数额。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杨楠 王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