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法院依托“女童保护小屋”压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法院依托“女童保护小屋”压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尚志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涉未成年女性被告人的刑事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把涉案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与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司法延伸的重要抓手,依托“女童保护小屋”阵地,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妇联,针对涉案未成年女性被告人及其监护人开展专项法治警示教育活动,并通知指定辩护人全程参与,构建起“阵地支撑、精准施教、联动共治”的帮教格局,从家庭源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一、建强阵地,打造家庭教育指导“专属空间”

立足涉案未成年人犯罪多与法治意识淡薄、价值观偏差相关,更与家庭教育缺失、监护缺位、亲子沟通不畅密切相连的实际,尚志法院依托“女童保护小屋”建强家庭教育指导阵地。小屋集法律咨询、权益宣传、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于一体,环境温馨私密,专门面向女童及其家庭提供专业化帮扶,是落实女性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重要平台。

二、精准施教,构建分众化法治警示“课程链”

为破解“重审判、轻矫治、轻家教”难题,法院打破单一司法办案格局,把教育对象聚焦家长,将案件办理与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矫治、权益保障深度融合,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坚持“家长缺什么、就补什么”,变“泛泛讲”为“精准教”。承办法官结合案情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剖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危害及法律后果,破除“年纪小、犯错无妨”的错误认知,明确年龄并非“免责金牌”,引导家长正视监护教育失职问题、深刻反思家教短板。检察院公诉人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向家长讲解常见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类型、违法边界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醒家长关注孩子日常言行和交友情况,及时发现、干预不良行为,杜绝冲动跟风、监护放任。妇联工作人员聚焦家庭教育核心作用,围绕亲子沟通、家风培育、心理疏导、不良行为干预开展针对性指导,精准指出家长在日常监护、教育引导中的不足,并同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项普法,切实扭转“重养轻教、重成绩轻品德”的错误观念。指定辩护人全程参与,从法律角度帮助家长认清案件性质与责任,配合开展心理疏导,保障涉案未成年人诉讼权益。

三、联动共治,压实家庭教育“法定责任”

坚持“教育+警示+治理”一体推进,构建“司法+检察+妇联+辩护”联动帮教体系。活动现场,尚志法院向家长发放《家庭责任告知书》,书面明确抚养、教育、保护三大法定义务,列明监护缺位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针对本案家庭监护突出问题,对后续监护管教、日常陪伴、法治教育、行为监管提出明确整改要求,以规范化形式压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家长认真聆听、深刻反思,检讨自身家庭教育缺失,承诺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加强法治学习、用心陪伴孩子、科学教育孩子,配合帮教工作。下一步,尚志法院将持续发挥“女童保护小屋”作用,常态化面向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开展专项帮教、家庭教育指导、法治宣讲,强化“司法+检察+妇联+社会”多元共治体系,从家庭源头筑牢未成年人成长防护墙,以温情司法守护花季绽放。(杨光林 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