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塔城市人民法院的同志为我们70名家长奔波了这么久,帮我们拿回了大部分退款……”近日,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封来自70名学生家长的联名感谢信,字里行间满是感激与认可。
事情还要从一家儿童体适能馆说起。该馆因疫情期间经营不善倒闭,店主一度失去联系,家长们此前为孩子办理了预付卡,少则几百元,多则数千元。如今店门紧闭、店主失联,退费无门,万般无奈之下,家长们向塔城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塔城市人民法院接到该批群体性纠纷线索后,没有简单引导家长直接立案诉讼,而是先行介入开展诉前化解工作。面对70名家长焦急的诉求,首先逐一联系家长,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安抚情绪,同时详细记录每一笔办卡金额、剩余课时等信息。同时积极协调双方逐一对账、协商,最终70名家长与店主达成调解协议,确认了调解金额,并约定了还款时间。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店主因经济能力有限,未能如约履行。家长们再次来到法院,申请执行立案。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承办人积极主动多次与店主沟通,督促其履行义务,同时积极查找财产线索,耐心向店主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过反复工作,店主最终多方筹措资金,陆续向家长们退还了大部分款项,剩余部分也承诺将分期给付完毕。
“家长们最担心的不是打官司,而是找不到人、拿不到钱。”执行干警李宁峰回忆道。因被执行人已经在国外定居,为了找到店主,他多次尝试电话、短信、微信联系,并走访社区、市场监管部门,经过近4个月的不懈努力,终于与店主取得了联系。起初,店主对退款事宜十分抵触,称自己也是“疫情受害者”,无力承担。执行承办人没有放弃,通过多轮沟通,一遍遍释法说理,既讲法律责任,也讲情理道义。最终,店主同意与家长们进行调解。
一位家长在感谢信中写道,“感谢塔城市人民法院,感谢李宁峰同志,是你们让我们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塔城市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塔城市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注重调解与执行的有效衔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李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