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如果接到陌生来电,要求你转账汇款,一定要牢记‘不听、不信、不转账’……”在河南省虞城县杜集镇西堌学校的法治宣传栏前,温和而坚定的讲解总能吸引大批学生驻足聆听。宣讲人,正是虞城县杜集镇司法所所长、西堌学校法治副校长刘哲源。

立足司法本职,当好校园法治“领航员”。刘哲源是中共党员,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04年9月受聘担任西堌学校法治副校长以来,他坚持把司法履职与校园普法深度融合。作为司法所所长,他既要统筹全镇民事纠纷调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重点工作,更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摆在校园工作重要位置。

他多次带队入校开展调研,结合中小学生青春期身心发展特点,定制适配校园的普法“菜单”。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桥梁纽带作用,推动镇司法所与学校建立常态化法治教育联动机制,牵头出台多项针对性普法举措:开学季开设“法治第一课”,放假前上好“安全最后一课”,内容覆盖预防校园欺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科普、消防安全等多个方面。他带头深入校园,组织开展“送法赠书进校园”“新生法治教育报告会”等系列活动,实现校园法治教育常态化、不间断。

创新普法载体,以司法温度浸润少年青春。“普法不能靠生硬说教,要讲到孩子们的心坎里。”这是刘哲源常挂在嘴边的话。为切实提升普法实效,他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把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鲜活通俗的案例故事。每次进校园宣讲,他都会精心准备图文并茂的民法典读本、防诈骗宣传彩页,善用接地气的乡土语言,结合现实案例剖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与危害,让法律知识通俗易懂、入脑入心。

除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外,他还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实践活动,让学生在沉浸式互动体验中感悟法治力量。针对存在不良行为倾向的学生,他联动学校心理教师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与法治规劝,以司法工作者的耐心与温情,用心守护迷途少年回归正途。
普法落地见效,学生学以致用巧识诈骗。法治教育的价值,最终体现在学生学以致用、自我保护的实际行动上。西堌学校初二(3)班学生陈玲(化名)就有这样一段真实经历,令学校师生印象深刻。今年3月,陈玲接到一通冒充公安局民警的诈骗电话,对方谎称其银行卡涉嫌洗钱,要求她立刻将钱款转入所谓“安全账户”配合调查。就在陈玲准备按照对方要求操作时,刘哲源法治课堂上讲过的知识点瞬间浮现在脑海:公检法机关不会电话办案,绝不会要求群众转账。
她当即提高警惕,一边假意周旋稳住对方,随即挂断电话拨打110核实情况。经警方甄别,该号码确为诈骗电话,陈玲成功保住了卡内财产。事后,陈玲在班会上分享了这次经历:“要是没有刘所长的防诈骗课堂,我当时很可能上当受骗。现在我不仅自己提高警惕,还经常提醒家里长辈不要随意点击陌生网络链接。”经过持续的法治教育,全校学生学法用法热情高涨,课间交流反诈知识已然成为校园新风。
法治蔚然成风,学校家长纷纷点赞认可。随着系列法治宣讲持续推进,校园精神面貌发生显著变化:校园欺凌事件大幅减少,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整改,防溺水、防火避险等安全常识根植学生心中。不少学生还化身家庭“法治宣传员”,把在校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家里。
“自从刘所长担任我校法治副校长,校园法治氛围愈发浓厚,学生的规则意识明显增强,我们教育工作者心里也更踏实。”西堌学校一位副校长由衷感慨。不少学生家长也反馈:“过去都是我们叮嘱孩子谨防诈骗,现在反倒经常被孩子提醒不要点开陌生链接,这样双向守护的感觉格外暖心。”
谈及多年的法治副校长工作,刘哲源深有感触:“这些年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孩子们的法治素养在不断提升。如今在西堌学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已经成为校园新风尚。学生从‘要我学法’转变为‘我要学法’,从被动接收知识转向主动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法治的种子已经在少年心底生根发芽。看到孩子们能用所学法律知识保护自己、提醒身边人,所有的辛苦付出都意义十足。”
刘哲源表示,今后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持续创新普法形式,以法治阳光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法治校园贡献司法力量。(李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