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能助兴,也能误事。聚会宴席间适量小酌,可活跃气氛、增进感情;但若贪杯失度、冲动任性,甚至借酒滋事,就可能从“助兴”变成“惹祸”,最终受到法律惩处。日前,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公安局陶营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酒后滋事案件,违法行为人张某周被行政拘留。
张某周与张某华本是同村的亲戚。2026年8月28日晚,两人给同村的一户人家办喜事时帮忙,吃饭饮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不想就此结怨。当天帮忙结束两人各自回家,而张某周却越想越气,接下来多次到张某华家进行辱骂、砸东西:第一次,张某周被张某华老母亲劝离;8月29日凌晨1时许,张某周又拿着凳子、砖头上门,不断辱骂并将张某华家大门及车库卷帘门砸坏…
面对张某周一而再、再而三地滋事,忍无可忍的张某华在8月29日早上报了警!接警后,陶营派出所民警尤宗泽等人立即出警处置,经过现场调查和固定证据等,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周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酒可助兴,不可任性。亲朋相聚或者小酌怡情,切莫贪杯,更不要因一时冲动辱骂他人、损毁财物,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法律底线,最终换来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袁胜洋 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