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邓州法院:温情执行化纠纷,儿子代母履行赔偿款

河南邓州法院:温情执行化纠纷,儿子代母履行赔偿款

近日,河南邓州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陈某与刘某因邻里争执引发人身损害,法院判决刘某赔偿陈某各项损失9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迟迟未履行,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段良玉等人第一时间开展线上财产查控,并分别前往双方家中实地走访了解情况。经调查,被执行人刘某年事已高,无稳定收入,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客观上缺乏履行能力,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刘某年事已高、确无履行能力,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转而多次上门释法说理。一方面向刘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联系其儿子,耐心说明申请执行人受伤后持续治疗,这笔赔偿款系重要医疗开支的实际情况,并从法理、情理角度沟通劝导。其子充分理解案件情况后,主动表示愿意代母承担赔偿责任,随后筹措资金,一次性将全部赔偿款交至法院。执行干警及时将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心结得以解开。

下一步,邓州法院将持续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法理情并用,以柔性执行促案结事了人和。(胡培三  朱小旭  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