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优先受偿”岂能被利用

“抵押权优先受偿”岂能被利用

一处2005年就买下的房产,直到2025年才完成过户登记;一起2012年就提起的房屋过户之诉,被一笔假借款半途拦路。多年来,原本属于杨洪夫妇的房子,产权始终没能办妥,甚至一度面临拍卖。检察机关介入后,这笔假借款“面纱”终于被揭开。

“房产证变更后一切都还顺利吧?”今年中秋节前,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拨通了杨洪的手机号码,开展案后回访。“顺利!顺利!这是房产登记后我们在这个家过的第一个中秋节,全家人踏踏实实地团聚过节,真是谢谢你们!”电话另一头的杨洪难掩激动。

一笔借款

拦住“真房主”产权登记

2005年8月,杨洪夫妇与李方夫妇达成口头房屋买卖协议,由杨洪夫妇出资购买李方夫妇名下的一套回迁房。因当时回迁房尚不具备过户条件,双方约定待手续齐备后再办理。随后,杨洪夫妇支付了房款并搬入居住。等房屋具备过户条件后,杨洪夫妇要求李方夫妇办理过户。然而,因珠海房价涨势向好,李方夫妇突然变卦——自行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拒绝履行过户义务。

2012年3月,杨洪夫妇向珠海市香洲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李方夫妇协助办理过户。就在收到起诉状的次月,李方夫妇与朋友何顺签订抵押借款合同,约定以案涉房屋抵押借款65万元,并办理抵押登记。也正是因此,尽管法院后来判令李方夫妇协助办理过户,但由于房屋已经设立抵押登记,始终无法办理过户。

此后十余年,围绕这套房屋的诉讼接连不断。2013年4月,何顺持抵押借款合同,起诉要求李方夫妇偿还借款,双方快速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对抵押房屋强制执行。同年6月,杨洪夫妇起诉,请求确认抵押借款合同无效,但因法院认定何顺为“善意第三人”,一审、二审、再审接连败诉。2021年,何顺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查封、拍卖案涉房屋,并责令杨洪夫妇限期搬离。

“明明是我们先买的房,住了十几年,怎么到头来反而要被扫地出门?”2022年,杨洪夫妇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珠海市香洲区法院认定房屋买卖在先、抵押在后,且杨洪夫妇对房屋未过户不存在过错,遂判决不得执行涉案房屋。

房子保住了,但抵押登记和相关生效法律文书的存在,让产权过户难以推进。

疑点重重

破除“假债权”诉讼迷局

何顺对执行异议之诉的判决不服,于2025年5月向珠海市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办案检察官仔细梳理卷宗后发现,本案确有几处难以忽视的疑点:一是设定抵押的时间。抵押登记恰好设立于李方夫妇收到房屋买卖纠纷起诉状之后、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二是诉讼节点的巧合。何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节点,与杨洪夫妇要求房屋过户、申请执行的时间高度交织;三是李方夫妇的财产状况。李方夫妇在纠纷发生前名下尚有多处房产,待何顺申请执行时,却恰好仅剩案涉房屋可供执行;四是借贷双方的关系。检察官主动约谈何顺时,李方全程陪同在场,二人毫无借贷纠纷中常见的利益对立与情绪冲突,互动异常默契。

“这么多反常点叠加,背后很可能有猫腻。”办案检察官心生疑问,“这笔65万元借款,究竟是真实发生的债务,还是为了给案涉房屋设置抵押、阻碍过户而人为制造的一把‘锁’?”

围绕借贷关系的真实性,珠海市检察院依法启动调查核实:向银行调取何顺与李方夫妇的全部资金流水,逐笔追踪65万元借款的来源与去向;调阅相关诉讼卷宗,完整还原十余年间多起案件的时间线及关联关系,将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真相渐渐浮出水面:所谓的65万元借款,竟全部来自李方的亲友。何顺将款项转给李方后,仅经过一两天,资金便通过多手流转,最终又全额回到李方亲友账户。钱看似“借”出去了,却没有真实的资金出借和实际使用。

在翔实的证据面前,李方夫妇与何顺最终如实供述:因不愿履行房屋过户义务,三人合谋虚构债权债务、设立虚假抵押,并企图通过民间借贷、抵押合同纠纷等多起诉讼,利用抵押权优先受偿等法律规则阻碍房屋过户。

多点发力

促成房屋权属归位

真相查明后,珠海市检察院依法作出不支持何顺监督申请的决定,并依职权对全案诉讼、执行活动启动全面法律监督。针对涉案民间借贷纠纷、抵押合同纠纷生效裁判,该院向珠海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针对确认抵押合同无效纠纷案件,该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错误生效法律文书“一揽子”纠正。2025年12月30日,珠海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出庭抗诉时发表法律监督意见,督促法院通过主动依职权调查、合理分配证明责任,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虚假诉讼力度。今年1月,珠海市中级法院作出再审判决,依法撤销相关判决书、调解书,驳回何顺全部诉讼请求,确认涉案抵押借款合同抵押条款无效。

2025年10月,香洲区检察院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对李方、何顺提起公诉(李方妻子因刑事入罪证据不足,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同年12月,法院依法对二人宣告缓刑,并处罚金,二人均服判。但杨洪夫妇真正想要的,是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为此,珠海市检察院启动“府检联动”机制,一方面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函,协调尽快办理抵押注销与产权过户手续;另一方面与税务部门沟通,依法为杨洪夫妇减免因诉讼延误产生的过户税费、滞纳金近4万元。

随着一个个堵点被打通,杨洪夫妇居住了20年的房屋,终于正式登记在杨洪名下。

(文中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通讯员 李捷 汤敏如 李文洁 徐凯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