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400余万元!网警打掉“低息贷款”短信引流犯罪团伙

涉案1400余万元!网警打掉“低息贷款”短信引流犯罪团伙

“低息贷款”“秒批放款”这类短信,不少人都收到过。一旦点击链接或拨打电话咨询,就很可能跌进贷款陷阱。

近期,江西宜春公安网安部门经缜密侦查,对潜藏于写字楼内的一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实施集中收网,成功捣毁以罗某宇等人为首的犯罪窝点,现场抓获涉案人员23名,依法查扣涉案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共计70余台。

经后续调查核实,该团伙通过非法渠道获取海量公民个人信息,依托短信群发端口批量推送假冒银行名义的贷款营销短信,为下游不具备正规资质的贷款平台导流,以此非法牟利,涉案总金额超过1400万元。截至目前,23名涉案人员已全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彻查中。

图片由AI生成

以贷款为饵非法获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绝非个案。2019 年,浙江苍南警方破获林某团伙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该团伙分工开发虚假贷款链接、搭建信息贩卖平台,投放虚假贷款广告,在受害人填报贷款申请时非法采集个人信息,再转卖牟利。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北京昌平一家商业推广公司雇佣 50 余人,通过微信公众号投放贷款广告,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后转售牟利;该案 13 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均并处罚金。

这类案件手段高度相似,以“贷款审批”为幌子,批量获取个人敏感信息,再层层转卖至下游诈骗或非正规放贷机构,形成 “信息窃取—短信引流—诈骗变现” 的完整黑产链条,受害群众不仅财产受损,个人隐私也被严重侵犯。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表明,个人征信信息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贷交易信息,以及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非法获取、出售征信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惩处。具有非法获取、出售征信信息50条以上,或者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依法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数量或者数额达到上述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示,收到不明来源的贷款营销短信,切勿轻信,不要随意点击链接或回复。如果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或是收到骚扰、诈骗信息,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文根据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报道,并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公开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