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宁夏讯 司法救助不止解生活困难燃眉之急,更要用心守护少年的成长晴空。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把司法救助服务搬到群众家门口,让困境未成年被害人小芳(化名)实现办事“零跑腿”,用暖心检察举措护佑少年心灵。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兼顾惩治犯罪与特殊保护,依托内部线索移送机制,排查出未成年被害人小芳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第一时间将线索移交控申部门办理。控申部门紧跟困境儿童司法救助专项工作要求,快速响应、即刻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未成年人身心较为脆弱,来回奔波提交救助材料,很容易给孩子造成二次心理伤害。”办案检察官李琦说。针对这一痛点,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打出线索移送、上门核实、代办协助、普法跟进的“组合拳”,推动司法救助从“群众来回跑”向“检察主动跑”转变。办案检察官主动上门开展调查核实,全面摸清小芳在生活保障、就学就读、心理康复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现场指导其父母一次性备齐全部救助申请材料,将司法温情送进家门。
经了解,小芳本身存在智力发育迟缓,遭受不法侵害之后身心备受打击,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家中还有另一名在校读书的孩子,母亲系三级精神残疾,饱受癫痫困扰需要长期服药,无法外出务工,只能留家照料孩子。全家收入仅靠父亲打零工,再加上低保、残疾补助勉强支撑,生活重担压顶,日子举步维艰。
结合案件事实与家庭实际状况,永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认定小芳为刑事案件受害未成年人,属于重点救助对象,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办案干警开通救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仅用时一周完成全部审批工作,再次上门发放2万余元司法救助金,实现全程群众“零跑腿”,为这个家庭卸下一部分经济重担。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上门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把温暖和法治服务送到群众家中
救助金到手,帮扶却没有画上句号。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完善“发现—移送—办理—回访”全链条救助机制,联动学校法治副校长一同入户送上“法治大礼包”。检察官向小芳和家长细致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敲好监护责任“警钟”,督促家长用心看护孩子,筑牢家庭保护第一道屏障。
“今年3月,银川市人民检察机关全面启动困境儿童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以精准司法救助与综合帮扶举措,为受害孩童撑起‘法治保护伞’。活动聚焦因暴力犯罪侵害、监护人因案死亡等情形陷入困境的孤儿、困难家庭儿童等群体,全面摸排救助线索,联动民政、教育等单位落地低保、学费减免、心理疏导等配套帮扶,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衔接,全力实现困境儿童‘应救尽救、应救即救’。”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建勇说。
同样的温暖故事,也发生在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感谢检察院在我们家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今年4月,王某某专程来到贺兰县人民检察院,送上一面写有“心系百姓尽职尽责 为民办事关怀备至”的锦旗及感谢信,言语间满是感激。
事情还要从2个月前说起。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富兴街街道综治中心开展工作时,从矛盾排查清单中发现王某某的困境线索。该案系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胜诉后的案件,因被执行人“无财可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生活的磨难接踵而至:王某某丈夫不幸病逝,留下高额医疗债务;女儿目睹亲人离世患上抑郁待业在家;她自身身患慢性病丧失劳动能力,还要赡养八旬老母亲;背负房贷的全家仅依靠女婿务工收入勉强维持。
一场“检察+综治”的救助接力随即开启。检察干警调阅案件卷宗,对接执行法院确认案件“执行不能”,随即同综治网格员走进王某某家中,逐一核实病历、欠条、收入证明等材料,坐实“因执致困”的实际情况,确认当事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立即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这个饱经磨难的家庭渡过难关。
“银川市人民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力量下沉,深度融入综治中心建设,以‘常驻+轮驻+随驻’的多元入驻模式,做实信访处置、矛盾化解、法律监督、风险防控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依托综治中心接访处理各类信访事项92件,联动化解矛盾纠纷67件次,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郭淑华说。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传递检察温度的重要抓手,是做实“检护民生”、助力基层治理的民生工程。近年来,银川人民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司法救助探头延伸至基层一线,依托综治中心、12309检察服务窗口拓宽线索来源,推动救助模式由“等案上门”向“主动排查”转变。健全与法院、民政、残联、综治等部门联动机制,针对残疾人、农民工、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落实应救尽救、应救即救,不仅送上“应急输血”的救助资金,更把检察履职融入基层治理,用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举措纾解群众急难愁盼,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李世晨 通讯员 郭廷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