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顺利完成全市首家出境入境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备案业务,并发出全市首张备案凭证。《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于2026年9月15日全面施行后,浙江长诚出国服务有限公司成为丽水市首家依据配套《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办法》完成备案的出入境中介机构,此举标志丽水市出入境中介服务进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备案管理新阶段。

首家备案业务的顺利落地,源于前期的充分准备。新规实施前后,丽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及时开展全市业务培训、到一线窗口调研,吃透政策精神、指导答疑解惑、统一部署落实;青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主动靠前,针对中介备案条件、材料清单、填报要点、法律义务等内容,上门开展政策宣讲,细致介绍申报流程和法律责任,提前预审材料,提升备案办理效率。
浙江长诚出国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主动备案既是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的前提,也是树立品牌诚信经营的有效途径,将自觉接受移民管理部门和社会监督,提供更加规范优质的服务。
下一步,青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将稳步有序推进全市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备案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潘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