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阳:收购赃物亦违法

河南汝阳:收购赃物亦违法

因价格“便宜”觉得“划算”,收购来路不明的东西,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办理了一起收购赃物案件,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治安处罚。

2026年7月底,城关派出所破获了一起车内财物被盗案,办案民警张宾航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发现,被盗的香烟“流向”一家沿街小商铺,该店店主高某有收购赃物的嫌疑。在随后的调查中,证实了高某收购赃物的违法事实:由于小店经营困难,在看到违法行为人李某出售的香烟“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时,高某觉得有利可图,便未对5条香烟的来源进行核实,就收购了这5条香烟。

目前,高某因收购赃物被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袁胜洋 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