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林间生灵 共护绿水青山——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守护林间生灵 共护绿水青山——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10月10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林草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广泛普及野生动物保护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友好区野生物种资源丰富、生态区位独特的地域特点,干警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核心条款,聚焦群众日常生活中容易忽视、极易触碰法律红线的违规捕猎、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进行针对性普法阐释,清晰划定生态保护法治边界,引导群众知敬畏、守底线。

针对群众常见认知误区,检察干警现场纠正“野味滋补”“捕捉野生小动物不违法”等错误观念。同时,本次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监督,鼓励群众主动举报涉野生动物违法线索,营造全民参与、共同守护的良好氛围。

此次多部门联合普法宣传,进一步拓宽了生态司法保护宣传覆盖面,切实提升了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自觉,夯实了生态保护群防群治基础。

未来,友好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深化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生态普法宣传、专项巡查、线索摸排和公益诉讼监督工作,持续加大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力度,以法治担当守护辖区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安全,全力绘就友好区绿色生态画卷。(赵慧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