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司法资源下沉基层,近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走进海口市琼山区某镇司法所,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就地审理一起某地镇政府与某科技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以庭审下乡、以案释法的形式,切实把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一线,为科技企业与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筑牢法治保障。
经查,海口市琼山区某地胡椒是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推进胡椒地理标志保护项目落地实施,当地镇政府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专项服务合同,委托该公司进行当地胡椒地块面积测绘、产业资料整理等保护工作。胡椒保护项目结束后,因科技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双方对项目尾款具体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某科技公司将镇政府诉至美兰法院,要求支付项目尾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一审过程中,该地镇政府与某科技公司就项目尾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将剩余尾款全部结清。某科技公司撤回关于尾款的诉请,但认为其身为中小企业,镇政府拖延结算和付款的行为给其经营发展造成了极大困难,坚持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要求镇政府按每日万分之五标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镇政府则称因科技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服务,此前双方对项目尾款存在争议,付款条件未成就,不存在拖延付款的情况。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始终争执不下。
美兰法院审理认为,某科技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因镇政府逾期支付服务费的行为对其造成了除资金占用利息外的其他经济损失,故一审判决酌定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某科技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遂提起上诉。

考虑到纠纷涉及地方特色产业,又发生于乡镇基层,为实地了解项目实施背景,充分考察项目完成程度,以及镇政府延迟付款原因,民三庭审判团队决定将法庭搬进当地司法所,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推进,合议庭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规范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全面核查当地胡椒产业保护现状、保护项目完成程度、造成款项拖延支付的具体原因等案件事实,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和责任划分进行了全面审查,为案件后续裁判奠定了基础。
自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以来,海南全省持续推动海南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延链补链强链及优化升级。该地胡椒产业不仅是海南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被评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此次巡回审判,将法庭设在产业一线,在降低当事人参加庭审的成本、保障诉讼权利的同时,又能充分了解海南特色产业保护发展过程中易产生的纠纷难题,近距离倾听产业一线的司法需求,为妥善化解特色产业保护纠纷找准切入点,助力海南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海口中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主动把司法服务延伸至乡镇一线、产业一线、民生一线,以公正高效的司法履职,办好民生小事,做实法治大事,为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张泰健 黄婉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