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信丰县一家锅盔店曾张贴了一则简易歇业告示:“回趟公安,10天后见。”店主邹某本意是回老家湖北省公安县,为孩子举办周岁仪式,临时关停门店。这则日常告知,却被路人赖某恶意曲解、大肆炒作,酿成一场网络谣言风波。赖某看到门店告示后,拍摄现场照片,并借助AI工具编造不实文案,主观将店主返乡的合理事由,篡改为“老板进去拘留10天,暂时关门,十天之后回来开店”的虚假内容,剪辑制作成短视频发布至网络平台。

门店告示截图
该视频迅速在网络传播扩散,引发大量网友围观讨论。有人猜嫖娼,有人猜赌博。一个只是要回老家公安县给孩子过生日的锅盔店老板,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进去了”的人。
之后,邹某对媒体表示,自己起初根本不知道这事儿,是朋友发截图给他才发现的。“你去猜测可以,但不能直接去肯定我被公安局给拘留了。”他要求赖某公开澄清道歉,赖某却回复:“只是调侃一下而已”“就当给你打广告热门了”。

聊天记录截图
9月19日,信丰县公安机关依法对赖某作出行政处罚。
AI技术不应成为造谣的进阶工具
赖某认为,这就是个“段子”,评论区的人也在“配合演出”。但法律评判行为,并不看当事人主观上是不是“玩梗”,重点要看他编造了什么、传播了什么。
赖某以玩梗形式对锅盔店老板进行造谣,造成锅盔店老板的社会评价被实实在在地拉低。评论区那些关于嫖娼、赌博的评论就是损害的直接体现。
赖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谣言传播量更大、后果更严重,造谣者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追责,中间只隔着一条“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线。
赖某案并非孤例。今年以来,利用AI工具编造谣言的案件明显增多。8月,公安部网安局公布了15起涉汛涉灾谣言典型案例:个别网民利用AI篡改安全通知、生成涉汛情虚假信息、虚假通知等,均被行政处罚。在更早的案例里,还有人用AI生成“某医院多名护士十年间为患者垫付医药费”的不实信息,有人用AI编造“2026年北京用车政策重大调整”。
这些案件有一个共同特点:造谣者都把AI作为“工具”,以机器生成的文字撇清自己的责任。但法律追究的是发布者,而不是工具。AI写出来的每个字最终都会由按下发布键的人负责。
湖南网警在公布典型案例时明确表示,AI生成、视频拼接、素材移花接木等新型造谣方式是当前“净网”行动重点打击对象,刻意博流量、造噱头、炒热度的虚假创作,一律都会被依法查处。
网络闹剧收场,全社会的警示仍在延续
闹剧收场。赖某被行政处罚,相关视频被删除,邹某的锅盔店重新开门营业。但这件事留下的问题,远比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更值得思考。
邹某贴告示的时候,大概从没想过“公安”两个字会被这样解读。赖某拍照片的时候,大概也没想过“玩个梗”竟会把自己玩进派出所。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评判行为从不纠结主观玩笑与否,只看客观造成的后果。赖某炮制传播的虚假信息,经过网络发酵、层层扩散,不仅被大量网友轻信、热议、跟风传播,无端抹黑了普通店主的个人名誉与门店口碑,更扰乱了清朗的网络公共秩序,制造了不良的网络风气,对社会公共舆论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
锅盔店老板的要求并不过分——发布视频的网友公开澄清并道歉。没有索赔,也没有想把事情闹大。这个诉求朴素得像那张歇业告示本身:“回趟公安,10天后见”。可就是这样一个简简单单,不被造谣的诉求,在网络时代,却越来越需要法律来维护。
(本稿综合自法治日报、人民公安报、海报新闻等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