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宣称是进口高端驼奶粉,还能“提升免疫力”“降血糖”,实际却是在居民出租屋内,用劣质乳粉分装、贴标制成。三名经营者通过电商平台付费推广,将这些产品卖给老年人、学生等群体,销售金额共计40万元。
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依法惩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吴某保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入选。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图片由AI生成
这门生意始于2024年12月。吴某保、安某帅、宋某飞商议共同经营网店销售驼奶粉。吴某保从网上低价购入劣质乳粉原料和成套空白包装物料,自行设计、印制假冒外国品牌的标签,营造产品系进口高端驼奶粉的假象。
生产场所是一处居民出租屋。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吴某保,组织另外两人对劣质原料进行分装、贴标和二次封装,批量制成伪劣驼奶粉。
为了把产品卖出去,三人在某电商平台注册运营三家店铺,向平台付费推广工具“直通车”充值引流。同时,他们盗用他人正规产品的实拍图和宣传文案,夸大宣传产品具有提升免疫力、降血糖等功效,以低价吸引消费者购买。
销售期间,质疑和投诉并未让三人停手。自2025年1月起,店铺客服多次收到打假人的投诉和索赔要求,三人在明知所售产品为伪劣奶粉的情况下,仍继续生产、销售。
2025年7月,安徽省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举报线索,对快递点中的涉案奶粉进行检查。检测结果显示,产品中的钙、脂肪、蛋白质项目均不符合国家标准,属于不合格产品。
经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谯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三名被告人生产、销售不合格驼奶粉,销售金额40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三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据此,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吴某保有期徒刑三年,判处安某帅、宋某飞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三人各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
“两高”在案例中指出,涉案驼奶粉三项核心营养指标远低于国家标准,无法满足消费者的营养需求。被告人通过盗用宣传素材、虚构养生功效、低价促销等手段销售伪劣产品,并借助付费引流提升销量,进一步扩大了危害后果。
案件办理中,司法机关联合相关电商平台调取销售记录、快递物流记录,追查伪劣奶粉源头。同时,依法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排查,完善商家资质核验、产品抽检机制,整治网络养生食品乱象。
该案例也提醒消费者,面对付费推广的食品,应仔细核查商家资质和食品标识,不轻信营销宣传,留存交易记录、开箱照片或视频等证据。发现问题食品后,要及时向平台、监管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