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区的生计,拴在草场和牛羊身上。在恰夏镇塔尔巴哈台山,牧民看管牲畜不能轻易离岗,一旦离开,牛羊容易混群走失。不少牧民遇到纠纷想维权应诉,却常常被放牧的活儿困住脚步。如何兼顾牧民生产、化解基层矛盾,正是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人民法院恰夏人民法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日常考题。

近日,塔城市人民法院恰夏人民法庭的干警们驱车深入塔尔巴哈台山脚下牧区,顺着牧民的生产节奏上门办案,一直等候到天黑,妥善化解一起搁置多年的民间借贷纠纷,让一对曾经互相帮扶的牧民老友解开多年的心结。
原告叶某与被告加某是相识多年的乡邻。早年加某急需资金偿还贷款,手头周转不开,向叶某借钱应急,阿某、苦某夫妻二人自愿为这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这笔借款本是雪中送炭,可在加某陆续归还部分款项之后,还有27500元本金一直没能结清。旧账拖了一年又一年,往日的交情慢慢生出隔阂。叶某当初好心出借,钱款却迟迟收不回来,心里积攒了委屈;而加某没有属于自己的牲畜,常年靠帮别人代牧为生,收入微薄,受季节影响波动很大,年年风吹日晒放牧,却没有能力一次性还清欠款。协商无果后,2026年8月21日,叶某向法院提起诉讼,除剩余本金外,还主张按照最初借款金额计算利息。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送达开庭传票。但因被告加某长期在塔尔巴哈台山草场代牧多户牧民的牛群,全天离不开人,一旦离开草场,就有可能造成牲畜损失,最终错过了原定开庭时间。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如果简单按程序缺席判决,虽然合法,但很难真正解开双方心结,还会让牧民因为打官司耽误放牧生产,增加不必要的损失。结合枫桥式法庭创建要求,承办法官决定把调解现场设在牧民家中,不让牧民为应诉丢下牛羊、长途奔波,于是驱车赶到塔尔巴哈台山约定地点。不料加某还在草场放牧,暂时无法赶回。等待的这段时间里,承办法官分别和原告及两名担保人耐心交流,认真倾听各方诉求,厘清这笔债务的来龙去脉,找准矛盾症结。直至夜晚加某才结束放牧赶回。看到专程赶来且等候多时的法庭干警,他心里十分过意不去。调解中,叶某觉得,当初出于乡情帮了对方,欠款拖了这么多年,收取利息理所应当。加某坦言,自己依靠代牧谋生,收入不稳定,承担利息之后还款压力过大,希望拉长还款期限。
结合二人多年的交往经历,承办法官分别给二人做工作。他向叶某说明,加某并非恶意拖欠,只是牧区收入不稳定,如果附加高额利息,后续履约难度会更大,矛盾很可能再次升级。同时向加某和两名担保人讲清债务、担保的法律责任,提醒他要珍惜当初朋友伸出援手的情谊,恪守诚信、主动承担还款义务。
经过多轮反复沟通,叶某体谅加某的生活难处,念及往日交情,主动作出让步,自愿免除被告三年利息共计15176.8元,仅就剩余本金27500元协商还款方案。结合牧民放牧收入季节性的特点,各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加某在2年内分期偿还27500元本金,阿某、苦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多年的纠纷就此了结,二人握手言和。当事人对法庭主动上门、体谅牧民生产困难的办案方式,表示由衷认可。
牧区的纠纷,大多连着群众的生计,藏着乡土人情。塔城市人民法院恰夏人民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过程中,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巡回调解,转变坐等群众上门的办案模式。干警宁可多跑山路、多花时间,也要把调解工作送到牧户家门口。法庭办案不只追求一纸文书结案,更看重实质性化解矛盾,在守住法律底线的同时兼顾乡情,力争小事不出乡镇、矛盾就地化解,用贴近牧区实际的司法服务守护群众切身利益。(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