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网黑”到“全网红”?背后竟是一场敲诈生意

从“全网黑”到“全网红”?背后竟是一场敲诈生意

你追剧前会先看评价吗?如果一部新剧刚上线,满屏都是“扑了”“演技尴尬”等差评,你会不会直接划走?但如果这些差评本身,就是一场精心设计的“生意”呢?

最近,杭州警方破获的一起案件揭开了一条藏在热搜背后的黑色产业链。简而言之,就是有人专门盯着要播出的剧和艺人,先发黑帖制造舆论,再等着影视公司上门“谈合作”。而所谓的合作就是花钱买平安。

先骂后夸,账号“变脸”比翻书还快

事情要从一批“行为异常”的账号说起。2026年上半年,杭州临安网安民警注意到了一批行为异常的账号,这些账号的操作模式很固定:某部剧定档或开播时,它们集就中发帖唱衰,用“是不是全扑了”“演技堪忧”等之类的话术带节奏;但没过多久,这些负面帖子就瞬间“消失”了。紧接着,同一批账号又开始用“演技在线”“央视黄金档”等溢美之词夸这部剧。

发帖截图

经查,这些账号都指向同一个自媒体工作者李某,以及他背后的团伙。

删帖换马甲,摇身变“护剧”

一般情况下,出了问题找上门,直接谈删帖不就完了?但这伙人却耍起了新花招儿。

办案民警透露,有偿删帖本身是违法的,团伙为了规避风险,刻意避开“删帖”这个词,而是以“提供宣传服务”“舆情优化合作”的名义谈判。他们的话术大概是这样的:“我帮你发正面稿宣传,合作了,我自动把负面稿隐掉,但你得付正面稿的费用。”

民警介绍犯罪人话术截图

有偿删帖的违法行为被包装成了“商业宣传合作”。据警方披露,单条“护剧”服务从几千到数万元不等。更过分的是,如果对方嫌贵或者犹豫,团伙不仅不收敛,反而会发动更多账号继续发帖施压,逼其就范。

“花钱消灾”换不来安宁,只会养肥黑产

对于影视行业,这种威胁的杀伤力很大。一部剧能不能顺利播出、平台会不会按时结清尾款,有时候就看舆情“稳不稳”。正因如此,很多影视公司和艺人工作室明知被讹,也选择“息事宁人”。

甚至剧还没上线,就有人提前“打点”了。但妥协并没有换来清净。该团伙发现某部剧愿意出钱后,不但不收手,反而变本加厉,发动更多账号持续制造负面舆论,想把一次性“生意”变成长期财路。

表面谈合作,背后是敲诈

那么,这种披着“合作”外衣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最高检曾在相关典型案例中明确过界限:判断是正常舆论监督还是敲诈勒索,关键看有无实施胁迫行为、交易的异常性、非法占有目的等。在这个案子里,负面舆情是团伙自己炮制的,“服务”的价值仅仅是“停止伤害”,受害方掏钱不是想买宣传,而是迫于压力被动给付。这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杭州警方也是这么认定的。2026年6月16日,警方在8省10市同步收网,抓获了以李某、廖某为首的10名涉案人员。经查,这个团伙掌控着50余个自媒体账号,粉丝总量超2000万,2024年到2026年间累计作案百余起。目前,李某、廖某已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不止杭州:一条跨地域黑产链条浮出水面

就在杭州案侦破前后,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还通报了另外两起影视领域舆情敲诈案:一起在福建福州,两人炮制负面信息敲诈剧组;一起在广东河源,一个MCN机构用AI工具操控账号,以“护剧”为名索要费用。两起案件加起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犯罪已经呈现出组织化、跨地域的特征。以杭州案为例,抓捕小组奔赴了浙江、安徽、江苏、广东等8省10市,两个主犯甚至从未在线下见过面,所有沟通都在线上完成。

案子破了,但留给行业的思考不少。为什么影视公司宁愿花钱,也不愿报警?

有民警分析,一方面是播出档期等不起,舆情发酵太快,平台那边可能因为差评压力就卡住尾款。另一方面,企业也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麻烦。但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相关典型案例时强调的,被害人因为害怕影响生产经营而不敢报警,反而助长了犯罪。

警方和司法机关的态度很明确: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借“公关服务”之名行敲诈之实,终究要付出代价。对于影视从业者来说,遇到这种事,留存好截图、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第一时间报警,才是真正的“护剧”。

毕竟,一部剧好不好,应该由观众的真实口碑说了算,而不是由一群躲在账号后面收“保护费”的人说了算。

(本稿综合自人民日报、央视新闻、检察日报、法治日报等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