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鸣警钟 以案明纪筑防线——陕西新城法院集中审理三起职务犯罪案

以案为鉴鸣警钟  以案明纪筑防线——陕西新城法院集中审理三起职务犯罪案

9月14日至15日,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审理三起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案件。陕西省档案馆、中铁十七局集团、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等10余家单位组织40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了案件审理。

本次集中公开审理的三名被告人均系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负责相关建筑工程项目期间,套取项目资金、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罪;并为他人在承揽工程、结算款项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关于贪污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关于受贿罪的规定,其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庄严凝重,审理程序规范严谨。法庭依法主持控辩双方在法庭调查阶段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详细调查,在法庭辩论阶段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保障各方的诉讼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庭审程序的规定,三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真诚悔罪,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表示,通过近距离观摩庭审,大家直观真切地体会到贪腐的代价,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深刻认识到廉洁底线不可触碰,今后也将在工作中不断强化规矩意识、绷紧法纪红线,严于律己、审慎用权,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将廉洁自律的底线融入每一项工作。

近两年,新城法院不断深化融合职务犯罪公开审理与警示教育工作,已公开审理10余件职务犯罪案件,50余家单位的200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案件审理,真正做到"零距离"观摩庭审,"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

以案为鉴敲警钟,以审促廉筑防线。新城法院将持续发挥刑事审判惩治与教育双重功能,用足用好案例资源,让广大党员干部走进庭审现场、了解犯罪事实、旁听沉痛忏悔、强化廉洁意识,以法治力量护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张怡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