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委托照料变成了长达13年的遗弃。一对非婚生育的父母把尚在襁褓中的女儿交给保姆后,渐渐断了联系、停付费用,对孩子不闻不问。女孩跟着保姆在山西长大,但却因生父母拒不配合,一直没有户口、没有学籍。
近日,随着最高检发布该起典型案例,这桩牵动人心的监护权纠纷案完整浮出水面,失职父母不仅监护资格被撤销,还因遗弃罪获刑。
2012年6月,周某军与李某娇在北京非婚生下女儿周某甲。次年,山西籍妇女张某芳经家政公司介绍到北京担任住家保姆,照料还不满周岁的孩子。每逢张某芳要返乡休假,周某军、李某娇都以工作繁忙、无暇照看为由,让她把孩子带回山西老家临时照料。
2014年春节过后,假期结束,张某芳多次提出要把孩子送回北京交还亲生父母,却一次次被二人找理由推脱。自此,周某甲就留在了山西,跟着保姆张某芳一家生活。2014年到2017年1月,周某军、李某娇数次转账,支付给张某芳劳务费和抚养费用,但从来没有去山西探望过女儿一次。2017年1月以后,周某军、李某娇再未向张某芳支付过任何费用,也未曾询问过周某甲状况。
13年光阴,襁褓婴儿长成了少女。张某芳凭着一己之力,省吃俭用将孩子拉扯大。但落户问题必须由生父母配合提供材料才行。但周某军、李某娇长期消极回避,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女孩一直是“黑户”状态。
没有户口就办不了学籍,无法正常报名中考,生活和学习都受到严重影响。走投无路的张某芳,遂向山西某县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经调查核实,周某军、李某娇长期完全不履行抚养、监护义务,致使周某甲长期处于被遗弃状态。而且,周某军的父母已过世,李某娇的父母也不想抚养周某甲。与之相对,在张某芳十余年的悉心照料下,女孩健康成长,而且女孩本人也自愿继续跟随张某芳共同生活。遵循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 原则,民政部门也同意出具意见,建议由张某芳担任周某甲的监护人。
2025年7月14日,当地法院作出判决:依法撤销周某军、李某娇的监护人资格,指定保姆张某芳为周某甲的监护人。 判决生效后,检察院协调公安、教育、社保等单位,为女孩办理了户口登记、学籍与社保手续。
监护权民事判决尘埃落定,刑事追责并未止步。检察机关将周某军、李某娇二人遗弃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026年7月14日,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周某军、李某娇犯遗弃罪,均判处管制六个月。值得一提的是,生父周某军已于2026年8月12日病故。另外,二人遗弃另一名女儿的相关事实,已另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当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严重失职、拒不履行监护职责,致使未成年人陷入 “法律身份真空” 以及生存发展困境,符合《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撤销监护人资格情形的,检察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支持起诉制度,依法支持相关主体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对周某甲而言,这起案件的解决,不仅是监护人的变更,也让多年来悬而未决的落户、学籍等问题得到落实。法院指定长期照料她的张某芳担任监护人,尊重了她继续与张某芳共同生活的意愿,也让今后的照料和保护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注:当事人姓名为化名
(本稿综合自封面新闻、济南日报等媒体报道)
(桂胜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