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关乎一个家庭的悲欢,更关乎未成年人的未来。一直以来,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家事审判中善用调解手段,不只是简单“解纠纷”,而是用心“解心结”,用柔性司法化解家庭矛盾,守护每一名孩子的合法权益,成功调解一起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案,温情调解补齐父爱。
近日,肇东市人民法院昌五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让缺位的父爱回归,为未成年人成长撑起法治晴空。原告王某系被告王某辉与郭某阳同居期间所生子女。2022年1月,王某辉与郭某阳正式分居,双方口头达成约定:幼子王某由母亲郭某阳直接抚养,父亲王某辉每月固定支付子女抚养费,用于孩子日常生活、学习、医疗等各项开支。一纸口头约定,是为人父最基本的责任承诺。可协议达成后,被告王某辉并未如约履行抚养义务,仅断断续续支付了部分抚养费。经年累月的拖欠,让孩子的生活、学习得不到稳定保障。多年欠费、父爱缺位,重压之下,孩子的母亲无奈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孩子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孩子追回本该属于他的成长保障。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张庭长并未简单机械办案,而是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秉持柔性司法、调解优先的理念,耐心细致开展释法明理、亲情劝导工作。法官向被告郑重阐明法律规定、讲清利害关系:抚养子女是父母与生俱来、不可推卸的法定责任,不会因父母同居分居、婚姻状态变化而消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在张庭长的耐心劝解、温情疏导下,被告王某辉彻底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与失职,深刻明白拖欠抚养费不仅违背道德情理,更是违反法律规定,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与成长发展。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长远权益,弥补多年来的责任缺位,被告主动提升抚养标准,自愿达成调解方案:按时足额履行抚养义务。法律可以算出抚养费的数字,却衡量不出父爱的重量。哪怕日常不能朝夕相伴,一句关心、一次陪伴,都是为人父亲不可推卸的责任。法律能够督促钱款按时给付,但唯有亲情的滋养,才能撑起孩子成长的天空。父母分开生活不是孩子的过错,为人父母,有责任让孩子知道,无论如何,属于他的关爱不会缺席。
此次案件的圆满化解,不仅彻底解决了长达数年的抚养费拖欠难题,补齐了孩子成长的物质短板,更有效修复了僵硬的父子关系。这场司法调解,不止是一次纠纷的了结,更是一次亲情的救赎,让疏离的父子关系重归温情。
肇东法院将持续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把法治温情融入每一起家事案件,用心化解矛盾、修复亲情,以司法力量护航少年向阳成长。(常馨月 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