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以和为贵。可在道外区民主镇,二十多年的老邻居却因一条过道,险些对簿公堂。
老王家与老李家之间,原本有一条4米宽的过道,是两家通往自家后院的必经之路,二十年来一直畅通无阻。不久前,老李为了增加储物空间,在过道上搭起仓库,只给老王留出60公分宽的小路,勉强能过一个人。
“眼下秋收,拉点粮食、运点秋菜都过不去。村里、派出所都找过了,他就是不让!”民主法庭立案窗口前,老王越说越气。
案件受理后,法官一行来到老李家查看情况,宽大的仓库旁,那条小过道显得格外局促。法官掏出卷尺量了量,“正好60公分。”

法官对老李笑道:“正常成年男性肩宽加手臂也要五六十公分,你这过道,体型偏瘦的还能正着过去,如果是身型更壮的,不侧身可不好过。”老李不好意思地挠头:“工人说留60公分就够走道,我没多想……”
从老李家出来,法官又去了趟村委会,详细了解两家宅基地的历史。几天后,老王、老李与辖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一起坐到了法庭调解室。
“你们也看了,留那么窄,我一个人过去都费劲。眼看要秋收了,咋运粮食?”老王满是委屈。而老李也有自己的理:“这块地本来就是我的,二十年前你们家拿房照,还是我签字确认的边界,当年我盖房时就特意留出这块空地放东西。”
双方各执一词,但法官从二人的对话中听出了两家过去关系不错。他先安抚了两人的情绪,然后讲起了“六尺巷”的故事:“清康熙年间,张、吴两家为宅基地争执,张家主动退让三尺,吴家也让出三尺,成了六尺巷道。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你们两家挨着,这么多年连院墙都没建,说明平时就信得过、处得好,现在更该互相体谅,哪能为了这件事,糟蹋了几十年的情分?”
法官又明确告知老李:根据法律规定,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关系。老王家的产权证显示有1.7米过道使用权,现在4米宽的过道只留60公分,属于私自占用公共通道,不符合法律规定。

听完劝解,老李沉默许久,终于说:“法官,你们说的我听进去了。是我只顾自己方便,对不住老王。可这仓库搭了没少花钱,可惜了……”
见老李主动退让,老王也消了气:“我也不是非要你全拆,留出正常通行的路,方便我搬运东西就行。”
法官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趁热打铁,结合现场情况,共同协商出解决方案:老李将仓库宽度适当缩减,并拆除挡板,留出1.7米过道保障两家顺畅通行。
“太感谢了!以后我们两家还是好邻居!”老王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连声道谢。老李也主动上前,握手言和。过道宽敞了,二十年的邻里情也更浓了。
“像这样的邻里纠纷,很多时候争的不是那几米地,而是一口气。只要有人肯退一步,有人愿意听一句,矛盾也许就能解开。”法官感慨道。
在民主镇,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民主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干警们走村入户,在调解时把“六尺巷”的故事讲给老百姓听,让理解与包容成为化解矛盾的第一把钥匙,让文明礼让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