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松北法院做实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

哈尔滨松北法院做实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

□ 本报记者 张 冲

□ 本报通讯员 罗嘉铭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假冒注册商标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在依法惩处商标侵权犯罪的同时,促成民事赔偿和解,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哈尔滨市民黄某在经营一家水暖店期间,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委托他人生产标注某品牌注册商标标识的散热器,并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达7万余元。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被侵权单位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黄某赔偿实际损失、维权费用及惩罚性赔偿等共计12万元。

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民刑交叉关系复杂。为提升案件审理质效,松北法院依托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由从事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合议中,刑事审判法官严把犯罪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提出定罪量刑意见;民事审判法官对民事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范围和数额进行精准裁量;行政审判法官则从责任边界上把关,就刑行交叉、刑民交叉问题提出意见,确保事实查明清楚、法律适用准确、裁判尺度统一。

松北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鉴于黄某系自首,且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均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在案扣押的违法所得依法抵缴罚金,扣押的假冒散热器予以没收、销毁。刑事部分庭审完成后,合议庭针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单独组织调解,在已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积极搭建沟通协商平台,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由被告人黄某赔偿被侵权单位经济损失5万元。法院依法出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促成该案的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松北法院将持续深耕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以更有力的司法保护让侵权者付出代价、让守法者安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