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学毕业生举报:长期资助自己的人竟是境外间谍

一名大学毕业生举报:长期资助自己的人竟是境外间谍

多年看似善意的助学善举,竟是一场境外间谍培植间谍的长线陷阱。9月16日,“大学毕业生举报资助人是间谍”一则新闻冲上热搜。间谍假借“捐资助学”来策反优秀青少年、从事非法窃密活动。这位间谍“放长线钓大鱼”的计划被受资助人察觉识破,受资助人将其举报至国家安全机关。

本案主人公小韦,是国内某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小韦自幼在福利院生活,依靠当地部门与社会爱心人士的帮扶,顺利考入国内一所重点高校。在读高中期间,一名自称“L老师”的人找到他,表示愿意每年资助5000元,一直帮扶到他大学毕业。

大学毕业后,小韦听从“L老师”的建议,考入某重要部门工作。此后,“L老师”时常向小韦打听政策制定相关的内部敏感信息,还以课题研究、撰写报告为由,多次要求小韦提供涉密数据与材料。

随着索要的资料愈发关键、敏感,小韦慢慢地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儿,最终下定决心,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经核查,所谓的“L老师”实际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多年来,该人员一直在境内物色、培养有发展潜力的青年,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的策略。

近年来,类似的案件屡见不鲜,2024年国家安全机关同样披露了一起相似的案件,此前,广东某海事学校的徐某因为家庭困难,在网上发布了“寻求学费资助2000元”的信息,即在网络上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盯住,开始了金钱和国家秘密的交易。

间谍借捐资助学的外衣,抓住受助者的报恩心理,引导年轻人报考党政机关、科研院所或是参军入伍,伺机进入关键岗位,再指使他们非法搜集、窃取内部敏感信息,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窃密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举报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个人和组织给予保护,对举报间谍行为或者在反间谍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家安全部公开披露的案例提示,感情拉拢、金钱收买、学术交流、兼职招聘、网络勾连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惯用手段,面对境外机构或个人提出的相关要求,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和头脑清醒。认清间谍圈套,切莫因小失大。任何真正为你好的人,不会让你去违纪违法。任何真正的恩情,不会以泄露国家秘密为代价。

(本稿综合自鲁中晨报、中国新闻网、中国经济网等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