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走进草原牧场化解牧民矛盾

司法为民:走进草原牧场化解牧民矛盾

“你们俩是老朋友了,为这事闹翻了,值得吗?”在裕民县吉也克镇库木别村的田间地头,吉也克人民法庭法官的一场调解,让一对因承包费反目的老友重新握手言和。

好友对簿公堂伤感情

原告孙某与被告李某相识多年,双方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后被告李某因自身经济困难,未能按期支付土地承包费。昔日好友因这笔钱款心生隔阂,多次沟通无果,原告无奈诉至法庭。

承办法官认为,涉案土地是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的重要依托,若仅以一纸判决简单结案,虽能明断是非,却可能使两家多年情谊彻底破裂。

法官把调解搬到田埂上

考虑到双方都在村里生产生活,法官决定把调解现场搬到田间地头,就地开展调解。

法官进行现场调解

现场没有法庭的庄严肃穆,只有身旁的庄稼地与远处的农田。法官先从两家人的交情谈起,逐步引导双方把心里的疙瘩说出来。待双方情绪平复后,法官才结合案件实际,将土地承包相关法律规定讲给两人听。“欠债还钱、依约付款,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做人做事的底线;你们既是多年好友,是不是也要互相体谅,给对方一个筹措资金的缓冲空间。”

看着陷入沉思的两人,法官继续说道:“钱肯定是要给的,但怎么给、什么时候给,咱们好好商量。”

一段维系多年的友情重归于好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疏导,双方的心结慢慢解开。被告李某当场表态:“你放心,今天庄稼收割,等卖掉后,一定会把承包费都给你还上。”原告孙某见状,也愿意给老友一个周转时间。两人在田间握手言和,多年友情得以修复。

这一幕,正是吉也克人民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写照。巡回审判、就地调解,走出法庭、走进乡村,吉也克人民法庭就是这样把法治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通讯员 哈斯塔娜·宾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