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向无证个人销售烟花爆竹 湖南常德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被依法处罚

违规向无证个人销售烟花爆竹 湖南常德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被依法处罚

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警示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近日,湖南省常德市应急管理局曝光一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违法经营典型案例。

2026年7月,临澧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分类分级执法工作要求将某烟花鞭炮经营有限公司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线索移交给常德市应急管理局。

经常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调查核实,查实该企业存在两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其一,该公司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个人邓某某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共计33件,货值2100元,该行为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其二,该公司在此次销售业务中,未与客户签订正规销售合同,且未对售出的烟花爆竹产品开展流向登记工作,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裁量标准,常德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两项违法行为分别予以处罚。针对违规向无证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十)项及《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规定,对其罚款0.8万元;针对未签订销售合同、未落实产品流向登记的行为,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项及《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规定,对其罚款0.7万元。

根据《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常德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两项违法处罚予以合并执行,最终作出合计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未取得零售资质的单位、个人销售产品,是典型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该类行为极易造成烟花爆竹流入非法流通渠道,滋生私自储存、违规运输、擅自燃放等各类安全隐患,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全市各类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务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守经营资质、产品流向、销售管控等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规范经营流程、压实安全责任,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勿因小利酿隐患、因违规受重罚。

下一步,常德市应急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烟花爆竹行业执法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突击抽查,从严查处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常态化曝光典型违法案例,以严格执法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全力维护全市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