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法院:靠前化解校园纠纷 温情调解守护和谐

临潼区法院:靠前化解校园纠纷 温情调解守护和谐

9月14日,西安市临潼区法院刑庭法官干警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主动靠前,走进骊山中心小学,针对一起学生间意外伤害引发的家长纠纷开展专业调解,将矛盾化解在校园之内,以实际行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纠纷缘起:一次课间碰撞引发的三方僵局

4月16日,骊山中心小学五年级学生孙某某、赵某某在课间玩耍时不慎发生碰撞,导致赵某某眼镜破损、面部受伤。

学校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共花医疗费7737元。事发后,双方家长就医疗费用及责任划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学校多次组织协商,均未能化解矛盾。双方情绪逐渐对立,矛盾随时可能激化升级。

学校方面意识到,这起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化解,不仅会影响两个家庭的正常生活,更可能对涉事学生的心理状态和校园氛围造成持续伤害。同时,双方家长也希望尽快解决纠纷,让孩子回归正常学习生活。学校第一时间联系了法治副校长张倩、姜智勇,请求法院力量提前介入。

耐心调解:以“如我在诉”之心解三方心结

接到学校和家长的求助后,法治副校长张倩、姜智勇迅速到校了解情况。首先向班主任和在场教师详细了解事发经过,认真查阅相关记录,分别听取双方家长的意见诉求和学校的处理方案,在此基础上拟定初步调解思路。

其间,法官没有急于“判对错”,而是先引导双方家长缓和情绪、理性沟通。采取“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的调解方式,一方面从法律角度阐明校园意外伤害中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家长将心比心,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看待这次意外。

“孩子受伤,双方家长心里都不好受。但两个孩子是同班同学,将来还要一起学习相处,家长之间的对立情绪如果延续下去,受影响最大的还是孩子。”法官的一番话,让双方家长逐渐放下了对立情绪。经过耐心沟通和释法明理,三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孙某某一次性赔偿(含医药费)赵某某人民币一万元并当场履行赔付义务,双方家长握手言和。

不止于“解纷”:法治副校长的多重角色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临潼区法院依托法治副校长机制推动校园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的一个缩影。在骊山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远不止于事后调解。此前,该院干警姜智勇已受聘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并在“开学第一课”以“法在我身边,安全伴成长”为主题给全校师生开展法治宣讲,围绕“法律是什么”“法律如何保护我们”等核心内容,结合真实案例引导学生增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日常履职中,法治副校长还承担着校园法治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家校矛盾协调等多重职责,努力做到“校园发生重大矛盾必到、开展法治教育必到、参与家校共育必到”,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校园治理的各个环节。

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万千家庭幸福安宁,更关乎社会长治久安。近年来,临潼区法院深耕法治副校长制度落地落实,以“建强队伍、多元普法、联动共治”为主线,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履职”深度蝶变,构建“家、校、社”共治格局,织密未成年人全链条司法保护网络。

(记者 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