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二手交易虽便捷高效,但交易流程随意、沟通记录碎片化,极易引发权责不清的民事纠纷。9月8日,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新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二手网络交易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开庭查明事实、庭后释法析理,促成双方现场退货退款,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顾
肖某经营一家汽修厂,今年4月,因业务需要欲购买某品牌汽车电池包,遂通过网络平台联系张某供货。双方通过聊天确认了电池包的品牌、规格及型号。张某按约发货,并承诺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可全额退款。
肖某收货后发现电池无法正常使用,经核实,系其向张某提供的货物尺寸信息有误,导致货品与实际需求不符。肖某要求张某全额退款,遭到拒绝。随后,肖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退还货款20000元并承担物流费780元及利息。张某辩称,其系按肖某要求供货,电池包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系张某自身报错尺寸所致,故拒绝退款。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法庭审理
庭审中,案件事实逐渐清晰。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虽事实清楚,但若简单下判,极易衍生退货、执行等后续问题,不仅增加当事人诉累,也未能实现实质性化解矛盾的司法效果。
为最大限度降低双方损失、从根源上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庭后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结合事实与法律,客观剖析案情,细致厘清买卖双方在网络交易中的审慎注意义务,精准释明各自过错责任及法律风险,引导双方摒弃对立心态、理性处置纠纷。
法官结合被告具备货品回收、二次销售的行业优势,询问其能否将其回收再售,酌情退款,一方面化解双方之间纠纷,另一方面适当减轻原告的损失,虽不能达到“双赢”,但不至于“两败俱伤”。经过耐心沟通疏导,双方均表示认可。原告充分认识到自身填报信息错误是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自愿承担相应过错责任;被告亦体谅原告损失,同意折价退款。
达成一致后,双方共同前往原告汽修厂,由被告现场查验电池包完好无损后完成回收。当日下午,双方再次来到法庭履行调解约定,被告当场退还原告货款12000元,原告自愿申请撤诉,该起网购纠纷圆满办结。
本案是典型的二手网络交易因沟通偏差引发的纠纷。实践中,多数二手网购交易无书面合同,仅以聊天记录作为交易依据。买卖双方信息核对不严、参数确认有疏漏,是此类纠纷高发的主要原因。
法官提醒
买方应当审慎核验需求。网购非标二手商品时,务必精准核对商品型号、尺寸、适配参数等关键信息,准确告知商家采购需求,下单前再次复核确认,杜绝因自身疏忽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卖方应当规范交易流程。商家接单后,应主动二次确认商品参数、交付标准等核心内容,妥善留存聊天记录、交易凭证、发货凭证等证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从源头上防范交易风险。
纠纷应当理性协商化解。交易产生争议时,双方应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客观划分过错责任,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避免盲目诉讼、徒增诉累。
(任思彧 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