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是刻录自然变迁的“活化石”,也是承载民族历史记忆的“绿色国宝”。2025年3月15 日,我国首部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政法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古树保护由此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地处沂山北麓的千年古县山东临朐,森林覆盖率达45.8%,登记在册古树名木262株,其中一级保护55株,树龄最长者已达2100多年。在这片古老而葱郁的土地上,临朐县人民法院以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为根基,以一系列创新机制为触角,探索出一条从个案审理到系统治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的古树保护司法新路径,让每一棵历经沧桑的古树都有了专属的“司法身份证”。

临朐县法云寺内的蟠龙松,树龄700余年(范中波 摄)
专业引领
筑牢古树保护的司法根基
临朐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市率先深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改革,将涉及环境资源的各类案件统一归口审理。同时,临朐法院在冶源水库、山东沂山国家森林公园等生态核心区域,设立了4个高标准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庭,并在海拔1032米的沂山之巅设立沂山生态法庭,实现环境资源案件就地受理、就地开庭、就地调解。此外,临朐法院还设立生态司法修复基地3处,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合作共建,推动理论研讨与司法实践有机融合。2021年以来,临朐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986件,筑牢了生态保护的法治后盾。审结的秦某某等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及应用法学研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典型案例。临朐法院代表全市法院参加全省环境资源审判技能竞赛活动,并获评巡回审判十大优秀成果;获评“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并在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法润朐青”环境资源审判品牌获评全省法院“齐鲁青未了”环境资源司法优秀品牌,成为临朐法院一张亮丽的生态司法名片。
正是依托“三合一”专业化审判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扎实功底,临朐法院得以在古树名木保护领域率先破题,将环境资源审判的改革成果精准对接古树保护的现实需求,为司法保护令的发布和巡回审判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3年6月6日,临朐法院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合作共建的环资审判实务研究中心正式揭牌(范中波 摄)
一纸令状
司法保护令为古树戴上“护身符”
2025年4月,沂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尽管景区内18株古树名木已按《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要求设置围栏、安装监控、定期巡查,但由于保护范围广、地形复杂、人手有限,游客攀爬刻画、违规堆放杂物等行为仍时有发生。面对这种情况,沂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于4 月22日向临朐法院提出申请,对景区内古树名木实施司法保护。收到申请后,临朐法院迅速组织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实地勘察,逐一核实古树位置、保护现状及风险隐患。
2025年5月23日,临朐法院作出(2025)鲁0724司法令1号《司法保护令》,对沂山风景区内18株古树名木实施司法保护——这是临朐法院发出的山东省首份针对古树名木群的司法保护令。保护令明确禁止以下八类损害行为:砍伐或者擅自迁移;买卖、运输、加工非法采伐(或移植)古树名木;挖根、剥损树皮、过度修剪枝干;向古树名木灌注有毒有害物质;在保护范围内铺设非通透性硬化地面、使用明火、堆放重物、倾倒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有毒有害物质;在古树上刻画、架设线缆、缠绕或者悬挂物体、攀爬古树名木;破坏保护设施、保护标志;以及其他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

沂山步云栈道旁的古槲树,树龄300余年(于淼 摄)
此次受保护的18株古树,包含东镇庙3株2100年圆柏、1株1300年国槐、1株1000年圆柏,以及法云寺东南1600年油松等多株珍贵古树。一纸司法保护令,不仅给每棵古树发放了专属“司法身份证”,更将生态优先理念转化为可执行、可监督的司法文书。与事后追责的传统模式不同,这种“治未病”的司法思路,重在事前防范风险,能够最大限度避免古树遭受不可逆损伤。同时,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临朐法院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林业发展中心建立了常态化沟通渠道,主动对接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依法履行管护职责,把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阶段。
巡回审判
把法庭搬到古树脚下
司法保护令虽解决了“事前防范”的问题,但如何让社会公众真正理解保护令的意义,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仍是一道现实考题。临朐法院的答案是:把审判现场搬到古树旁边,让每一个案件都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2025年4月,游客张某在沂山风景区游玩时,在古树上刻画留痕,被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0元。张某不服,向临朐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没有选择在法院审判庭坐堂审案,而是将法庭直接设在涉案古树旁。开庭当天,旁听席上坐满了周边村民和往来游客。庭审过程中,法官引导当事人近距离观察古树本体,亲眼看见刻画留下的损伤痕迹。面对这棵千年古树,张某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当庭申请撤诉并足额缴纳罚款。“以前觉得刻个字没啥大不了,今天看到树上的伤疤,才真正明白每一刀都是对历史的伤害。”一位旁听村民感慨道。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正是巡回审判价值的生动体现——打破坐堂审案的固有模式,把司法现场搬到山林乡村,拉近普通群众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距离。2025年以来,临朐法院依托沂山生态法庭和各个巡回审判点,常态化开展涉古树、环境资源案件就地审理工作。每一次开庭,都是一次普法;每一起案件,都是一面镜子。临朐法院通过真实案件的公开审理,让“刻画树木不是小事”“毁树必须担责”的法治观念在群众心中扎根生长。

2026年6月10日,临朐法院法官在沂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查看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范中波 摄)
靶向施策
从“路面封根”到“古树逢春”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后,为全面了解条例实施情况,探究司法在古树名木保护中的作用、挑战与路径,临朐法院环资审判团队于2025年5月23日至7 月9日,在全县开展了全面普查,系统梳理了当前古树名木保护面临的普遍性问题与先进经验。普查中法官发现,九山镇大花龙潭村沿街分布的6株古槐,均属一级保护古树,树干基部周围却全部被沥青路面覆盖,透气性和透水性极差,古槐叶片黄化、新梢萌发减少,生长态势已有明显衰退迹象;城关街道月庄村内的2株古槐也面临类似困境,硬化路面紧贴树干基部,雨水无法下渗,根系生长空间被严重挤压。
针对这一情况,环资审判团队迅速研判,认为“路面封根”并非孤立现象,若不及时干预,这些古树可能遭受不可逆的伤害。为此,临朐法院靶向施策,第一时间向县林业发展中心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系统性整改意见:一是破除硬化、恢复透气;二是科学复壮、改善环境;三是完善设施、长效管护。司法建议发出后,县林业发展中心高度重视,迅速会同相关镇街制订整改方案并付诸实施。大花龙潭村沿街6株古槐基部的硬化路面被全部清除,重新砌筑了透气围堰,开挖了复壮沟并增设透气孔,安装防虫防蚊灯;月庄村2株古槐基部的硬化路面也被改造为透水砖铺装,增设了防护栏。经过一系列措施,这些古槐根系的通气透水条件得到显著改善,2026年开春以来新梢萌发明显增多,古树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
从巡查发现到司法建议,从跟踪落实到评估反馈,临朐法院建立的“发现问题—发出建议—跟踪落实—评估反馈”闭环机制,将巡查中的风险隐患转化为制度性整改措施,实现了从事后追责到事前预防、从个案处理到系统治理的转变,让司法建议成为古树的“治病良方”,也让《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法治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2026年7月14日,在沂山国家森林公园,临朐法院法官对首批被纳入司法保护令的18株古树进行“回头看”(迟增华 摄)
多维发力
从个案保护走向系统治理
从巡回审判到司法保护令,从司法建议到机制建设,临朐法院的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实践,逐步形成多维度、立体化的工作格局。而这背后,离不开“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双重防护体系的坚实支撑。
为从源头织密保护网络,临朐县林业发展中心为全部在册古树建立电子档案,推行“一树一档”管理模式,逐一明确管护责任主体,悬挂带二维码的链式保护牌,扫码即可查看树木基础信息。在此基础上,临朐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通过司法建议、座谈会商、联合巡查等方式,推动行政监管与司法保障协同发力——行政监管守住日常管护关口,司法力量筑牢法律惩戒防线,二者互补协同,改变了过去部分群众自发、随意保护的状态,让古树保护有制度、有依据、有约束。
临朐法院还与相关部门建立了常态化座谈会商机制,针对巡查中发现的古树周边硬化、杂物堆积等共性问题,及时通报、共同研判、联合整改。与此同时,法院干警走进景区、深入村镇,面向游客、群众讲解《古树名木保护条例》,通过巡回审判和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故事。临朐法院还打造了“法润朐青”环境资源审判品牌,以“预防—惩治—修复”立体保护体系为骨架,依托青少年生态法治教育基地与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实现环境资源审判与生态教育、修复实践深度融合,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司法实践中落地生根。

2026年6月24日,临朐法院法官在寺头镇西福泉村查看古槐树加固、复壮及防腐情况(白天明 摄)
经过一系列探索实践,临朐法院的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司法保护令发布后,沂山风景区内的18株古树名木有了明确的法律保护边界,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游客和周边群众的保护意识显著提升。司法建议的精准落地,让九山镇和城关街道的古槐重新吐绿,成为“靶向施策”的鲜活样本。专业化审判机制确保每一起涉古树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审理。“府院联动”机制推动古树保护从“单打独斗”走向“协同共治”,行政监管与司法保障形成强大合力。巡回审判常态化开展,让法治声音传遍山林乡村,使人民群众对古树保护的法律认知不断深化。
守护一棵古树,就是守护一段历史;保护一株名木,就是传承一方文脉。从专业化审判的厚积薄发,到司法保护令的应运而生,再到巡回审判的润物无声、司法建议的靶向施策,临朐法院用法治力量为古树名木撑起一把坚实的保护伞。当法槌声与古树的呼吸共鸣,当司法之力与生态之美交融,临朐法院的实践告诉我们:法治,是古树名木最坚实的“守护者”,也是生态文明最可靠的“压舱石”。在这条道路上,临朐法院将继续前行,以法之名,守护好每一棵“绿色国宝”。(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吴玉童 迟增华 范中波)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8月下(总第232期)系列报道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