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宁夏讯 民族团结,法治护航。9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清馨苑社区"石榴红驿站"内气氛热烈,一场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专题学习辅导班在这里开班。社区全体干部与政策宣传志愿者齐聚一堂,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为把这部新时代民族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精准传递到千家万户"蓄能充电"。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同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采用"序言+7章"的立法体例,共65条,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具体路径,明确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标志着我国民族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
"社区是民族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我们既要当政策法规的’明白人’,更要当法治精神的’传播者’。"学习会上,清馨苑社区党委书记许淑嫒开宗明义。她表示,基层干部和宣传志愿者唯有把法律学深悟透,才能把法治精神精准传递给各族居民,让这部促进型立法真正在社区落地生根。
围绕"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重点章节,宣讲志愿者逐条解读、层层拆解。培训紧密结合社区日常的邻里调解、民生服务等具体工作,重点剖析了法律中关于各民族平等团结、合法权益保障的规定,引导工作人员深刻认识法治在化解矛盾、凝聚人心中的基础性作用。
"法条是抽象的,但群众的生活是具体的。“为了让法律条文"活"起来,现场引入了多个来自基层一线的鲜活案例——如何在邻里纠纷中兼顾法理与民俗,如何在民生服务中尊重各民族传统习惯,如何用"听得懂的话"讲清"用得上的法”。一个个贴近生活的情景演绎,把抽象法理转化为处理邻里关系、尊重民俗习惯的实操方法,让在场干部志愿者频频颔首、收获满满。
"普法宣传不能停留在拉横幅、发传单,要像’唠家常’一样,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贴心话’。“在互动交流与提问测试环节,志愿者们围绕"如何在入户走访中开展普法”"怎样结合传统节日促进文化互鉴"等话题各抒己见、碰撞火花。现场你问我答、气氛活跃,学习成效在一问一答之间得到有效检验。
此次专题学习,既是一次理论的"充电",更是一次行动的"动员"。许淑嫒在总结时表示,下一步,社区将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采取"理论学法+实践服务"的模式,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入基层治理的方方面面。社区干部与志愿者将组成宣传小分队,深入小区楼院、沿街商铺,通过"楼院普法"“流动课堂"等接地气的形式,向各族群众面对面讲解民族政策法规,引导居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共同绘就社区民族团结、邻里和睦的"同心圆”。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清馨苑社区 陈宁 通讯员 陈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