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护古树 法典精神润乡村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护古树 法典精神润乡村

金秋九月,林都伊春层林尽染。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走进兴安国家森林公园开展古树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并到公园周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志愿者同行:为古树保护“把脉问诊”

8月,伊美区检察院干警在调查中发现一个令人揪心的线索:辖区1株百年古树管护缺位,已完全枯死腐朽,不仅造成生态资源永久损耗,还极易滋生病虫害、引发安全隐患。

“古树是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保护工作不能留死角。”干警随即对辖区古树区域开展细致核查,发现部分百年古树同样“带病生长”,守护古树刻不容缓。该院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现场踏勘、调取档案、走访核实,全面固定公益损害事实,精准厘清监管短板。为快速止损、挽救林木,检察机关主动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对古树生长状况、保护标识设置、管护条件等进行现场勘查评估,为下一步跟进监督提供参考。“志愿者从专业角度提出的意见,能帮助我们更精准地判断行政机关整改是否到位。”检察官说。

法典进村屯:古树保护有了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乡亲们,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我们林区生活息息相关,其中第七百零五条专门规定了国家保护古树名木,禁止破坏古树名木及其生存的生态环境。”在兴安国家森林公园周边,检察干警与志愿者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百姓讲解法典相关规定。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法典第七百零五条为古树名木保护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也赋予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更有力的法律武器。

宣讲中,检察干警紧扣林区实际,将法典中关于古树名木保护、林木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规定与群众日常生活相结合,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引导村民自觉参与生态保护。“以前觉得上山砍点柴是自家的事,今天才明白可能触犯法律,以后可得多注意。”一位村民感慨道。

凝聚合力:以监督实效守护绿色文脉

下一步,伊美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察监督+行政监管+专业管护”的古树保护格局,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作用,推动古树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同时,将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法典精神在林区大地落地生根,凝聚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