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

新疆阿勒泰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切实提升全市基层干部法治素养,筑牢阿勒泰生态安全屏障,9月11日,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班。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单位)分管领导、法治及普法专干共9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特邀诚北律师事务所律师仲阳春现场授课。授课律师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背景、体系框架、核心制度、部门职责及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结合阿勒泰生态保护工作实际,选取生态损害、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等典型真实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把抽象法条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实务讲解,让参训干部直观理解法典规定,明晰履职边界、法律风险,解决基层生态普法和治理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

培训创新学习形式,在专题授课之后设置有奖知识问答互动环节。题目围绕本次培训重点知识点设计,现场干部踊跃举手、积极抢答,现场气氛热烈。大家在答题过程中巩固所学内容,实现“以答促学、以学促用”,有效调动参训人员学习积极性,变单向听课为沉浸式互动学法,让生态法治知识入脑入心。

参训干部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实、形式活、收获大,深受启发。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普法专干努尔依拉·哈得尔别克深有感触地说:“这次培训把生硬的法律条文讲活了,特别是结合我们身边生态保护的真实案例来分析,让我对法典的理解更透彻,对今后怎么干、怎么讲心里更有底了。”大家一致认为,作为基层干部,既要做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学习者,更要做践行者和宣传员,要把学到的法治知识转化为守护绿水青山的实际行动,在日常工作中学法用法、依法履职,带动身边群众共同参与生态保护。

此次专题培训,进一步建强了全市普法骨干队伍,压实了各部门(单位)生态普法责任,推动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生态法治宣传格局。下一步,阿勒泰市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不断提升全社会生态法治意识,为阿勒泰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法治动能。(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