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政法队伍纪律作风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审理一案、警示一片”作用。9月9日,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某镇政府副镇长、某派出所所长段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高新法院、高新检察院、伊滨公安分局干警及企业职工参加旁听庭审,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21 年至 2026 年,被告人段某某利用担任某派出所指导员、主持某派出所工作、担任某派出所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办理、日常爆炸物检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 24.3 万元,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庭审环节规范有序,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全程依法依规推进。公诉机关当庭出示相关证据,清晰还原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以权谋私,背弃初心使命、突破纪律底线,最终滑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本案将择期宣判。
旁听干警神情凝重,“身边人身边案”犹如一记重锤,叩击在每个人心头。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坚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