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棱分局建兴派出所紧扣辖区治安实际,持续向群众普及枪爆物品管控法律知识,广泛动员群众主动上交枪爆危险物品,宣传成效显著。近日,辖区居民刘先生主动到建兴派出所上交一支改装火药枪,有效消除了社会治安隐患。

9月10日,刘先生在整理已故亲属遗留房屋的物品时,意外发现了一支改装火药枪。刘先生深知改装枪支存在极大安全风险,私藏行为更是触碰法律红线,因此他没有丝毫犹豫,第一时间携带枪支前往建兴派出所,向值班民警说明情况并主动上交该枪支。
接到群众上交的枪支后,值班民警严格按照枪爆物品处置工作规范,对枪支进行细致查验、拍照取证并逐一登记造册。民警向刘先生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关于枪支认定标准、私藏行为的法律责任等相关规定,再次明确了枪爆物品管控的严肃性,并对其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主动配合公安工作的行为予以了充分肯定。
目前,该枪支已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后续将移交至相关部门进行集中规范处置。
警方提示:非法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极易引发恶性刑事案件,私藏、持有、贩卖、改装枪爆物品均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发现家中存有遗留下的疑似枪支、弹药、自制改装枪械、管制刀具等物品,切勿私自处置、藏匿或丢弃,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由专业人员妥善处理,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